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1926 | 分 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8年04月26日 |
名 称: 中共乌兰镇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 乌兰镇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安排》的通知 | |
文 号: 乌党发〔2018〕32号 | 主 题 词: |
各嘎查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乌兰镇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乌兰镇委员会
乌 兰 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乌兰镇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27周年,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平安鄂托克、法制鄂托克建设和扫和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年3月份继续在全镇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3月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切实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嘎查村、社区、镇属各单位也可结合实际确定各自的宣传主题。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的重要部署要求。
(二)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四年来,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守好家门、守好祖国边疆、守好少数民族精神家园,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取得的重要成果。
(三)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国、自治区、市、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及各级各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
(四)宣传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依法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取得的重要成果。
(五)宣传旗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推进平安鄂托克、法治鄂托克所做的努力及成效,宣传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大好局面。
(六)宣传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开展命案防控、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等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3月20日—2013年4月7日
四、具体措施
(一)各嘎查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方案,对宣传月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将宣传月活动任务细化到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等基层组织的能动性和网格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递到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及率和知晓率。
(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宣传工作机制,主动争取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支持,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力求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整合力量上求突破,在宣传效果上下工夫,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嘎查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做到有安排、有内容、有规模、有声势、有效果。充分发挥综治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弘扬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理念,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四)各嘎查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于4月5日前将综治宣传月的开展情况(图文信息)和工作总结报乌兰镇综治中心。联系电话:6213908。
(五)宣传月活动情况将纳入综治工作日常监控和年度考核。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