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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 | 分 类: 综合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7年05月12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公私合营模式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发〔2017〕84号 | 主 题 词: |
旗直各有关部门、乌兰镇人民政府:
为积极推动公私合营(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促进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公私合营模式(PPP)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组 长:曹文清 旗长
副组长:田生华 旗委常委、副旗长
邬建勋 副旗长
云小平 副旗长(常务副组长)
成 员:武永宁 政府办主任
刘志亮 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张 军 财政局局长
贺 耿 发改局局长
康振华 住建局局长
武子龙 规划局局长
高莲芳 教体局局长
奇 峰 交通局局长
白朝曦 审计局局长
王瑞雪 国土资源局局长
乌兰花 环保局局长
云苏米雅 文化局局长
王晓春 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赵晓君 城投公司总经理
屈朝霞 档案局局长
王奋林 体育局局长
陶利平 公安局副局长
柳 钊 基建办主任
金建军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赵 栓 乌兰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规范操作流程,统筹安排项目推进的总体规模和进度,审定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的项目引资方案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两组”,即办公室、商务谈判组、项目推进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办,办公室主任由旗基建办主任柳钊兼任,组成人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PPP项目的组织协调及领导小组相关日常事务。基建办为代表政府实施机构,统筹安排协调项目推进工作,包括项目打包、委托项目咨询公司开展“两报告一方案”编制及项目社会资本方的招选、组织项目PPP合同签订等工作。
(二)商务谈判组:组长由财政局局长张军兼任,成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PPP项目经营收入及财政补贴测算以及项目财务成本、项目运营费、调价公式等“两报告一方案”中相关指标的确定。牵头PPP项目的商务谈判等工作,包括PPP合同条款、项目公司组建协议等。由法制办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全程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项目推进组:组长由基建办主任柳钊兼任,成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各自实施和使用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设计工作、监理招选工作、开工许可证办理及完成施工进场等业主方准备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协调、管理工作,配合审计局完成相关认质认价及审计结算工作,完成项目验收后评价工作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各分管领导和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全力做好项目落地开工的立项、设计、招标等各项前期工作,坚决杜绝扯皮推诿现象,确保项目及早开工、顺利实施。分管领导要牵头负责分管领域项目的整体协调推进,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具体做好相关工作。政府办主要负责组织旗级层面政府相关会议、协调工作。财政局主要负责项目“两报告一方案”评审及组织项目打包后入PPP平台系统等工作,负责向旗人大提交本项目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资料。法制办对项目推进全过程进行法律把关工作,重点把关项目PPP合同法律条款。审计局负责完成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跟踪审计及完工后的结算审计工作。城投公司作为政府资本方出资方代表,负责项目公司组建工作、筹集政府方注册资本金,监督项目公司运行管理。基建办由旗政府授权为项目实施机构,主要负责协调项目前期立项手续资料收集、负责委托咨询公司开展项目“两报告一方案”编制、报审工作;组织项目社会资本方招选的资格预审与公开招标工作,组织项目PPP合同谈判与公示、签订工作。同时,基建办、交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完成其实施项目的立项手续、设计招标直至向项目公司提供施工图、监理招标、开工许可证办理工作,负责指派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代表及对项目整体推进进行管理。公安局、教体局、档案局、文化局、体育局、乌兰镇政府负责完成其使用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节能报告、环评审批、土地预审、工程地质勘查、审图(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核)等手续、设计招标直至向项目公司提供施工图、监理招标、开工许可证办理工作,由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全程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棋盘井、蒙西园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由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今后如有人事变动,由领导小组组成单位相应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2日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