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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 |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7年04月20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 | |
文 号: 鄂政发〔2017〕51号 | 主 题 词: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016年,我旗脱贫攻坚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国家级贫困人口369户805人稳定脱贫、市低保线下贫困人口2385户5778人人均增收20%以上。今年,是脱贫攻坚工程承前启后、巩固提高的关键之年,为圆满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及扶贫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现将近期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严格按照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程序开展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工作。坚决杜绝出现“优亲厚友”“名不副实”“数字脱贫”等错评漏选现象,确保贫困人口应进全进、应退则退。
二、按照鄂尔多斯市扶贫办的统一要求,《扶贫手册》按照年度更新,2017年度《扶贫手册》已印制并分发到各苏木镇,由苏木镇负责组织各帮扶责任人开展培训,按照“填写说明”于4月28日前完成填写工作。《扶贫手册》分为红色和粉色两类,2017年新识别国家级贫困户填写红色手册,2016年度建档立卡国家级贫困户和市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填写粉色手册。涉及新增国家级贫困户的苏木镇要协调包扶单位对接帮扶责任人,同步填写《三本帐》。(附件1)
三、为全面推进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现运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和鄂尔多斯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两套网络系统,严格按照上级扶贫部门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两系统维护,保证信息录入、数据核准、动态更新等各项工作及时完成,确保网络与表册录入数据保持一致。同时,帮扶责任人要及时安装帮扶通(大数据管理平台APP),实时更新帮扶计划、帮扶措施、走访记录。(附件2)
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内档联发〔2016〕5号)要求,各苏木镇、嘎查村要对照档案整理目录及要求,分级建立完善相关档案。(附件3)
五、按照产业扶持年度扶持计划,2016年度项目资金已全额拨付到位,惠及贫困户1538户3834人,覆盖40个嘎查村;2017年度项目资金将于近日下拨,计划扶持贫困户747户1905人,覆盖34个嘎查村,即两年实现产业扶持全覆盖。为把握产业扶持项目实施的最佳时机、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各苏木镇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提前组织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确定项目实施内容,于4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附件4)
六、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上级扶贫部门的要求,苏木镇务必于4月底前完成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自查自验(参照“危房改造”验收方式),最终形成自查报告,建立验收档案。同时,对2016年度未搬迁入住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搬迁入住。2017年新增国家级贫困户中纳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贫困户务必于4月底前开工,11月底前搬迁入住。
七、全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享受医疗报销“两提两降”和教育助学优惠政策,实现应报尽报、应补尽补;继续将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补贴,贫困人口新农合医疗保险缴纳费用全部由旗财政承担。同时,各苏木镇、各帮扶单位要及时将有贷款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名单上报旗扶贫办,确保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稳步实施。
八、由苏木镇牵头,具体由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负责,入户核查贫困户家庭人员自然增减情况,以嘎查村为单位,苏木镇汇总后上报旗扶贫办。
九、因调动或退休等人事调整造成贫困户帮扶负责人空缺的,由苏木镇和包扶单位协调解决,旗委、政府不再另行下文。
各苏木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借鉴经验、主动作为,全力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要继续加强扶贫队伍建设,确保上下联动,沟通顺畅;要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监管制度,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附件:1.扶贫手册填写说明
2.大数据管理平台APP
3.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
4.2017年产业扶持项目申报表及到村到户项目汇总表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
扶贫手册填写说明
一、基本情况填写说明
1、户主姓名 2、性别 3、民族 4、人口 5、联系电话 6、身份证号(残疾人填写残疾证号) 7、家庭住址 8、识别标准9、贫困户属性 10、致贫原因(多选) 11、致贫原因说明(必须详细填写) 12、家庭成员信息全部内容。
二、生产条件填写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2016年底数据)
三、生活条件填写说明
该内容全部为必填内容。(填写2016年底数据)
四、“当前收支分析”内容根据表五和表六的数据填写
五、当前收入情况填写说明(填2016年帮扶后收入数据)
(一)将生产资料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粮食直补等填在政策性收入中的其他一栏内。
(二)打工收入填在工资性收入一栏内。
六、当前支出情况填写说明(填2016年帮扶后支出数据)
(一)农资费用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等支出。
(二)固定资产折旧和租赁费指:农机具、棚圈、水泵、变压器等农牧业生产设施的折旧和租赁费。
(三)水电燃料支出指:农牧业生产性支出,不包括生活水电燃料支出。
(四)防疫防治支出指牲畜防疫防治支出。
(五)销售费用和通讯费用指:农牧户在销售农畜产品时产生的运费、屠宰费、包装费等。
(六)借贷利息指用于生产经营方面银行贷款利息。
(七)政策性支出指:农牧户自行承担交纳的养老金、合作医疗保险费、农业保险费等支出。
上述内容由苏木镇、嘎查村具体负责填写。
七、帮扶目标和帮扶时限填写说明
1.国家级贫困人口:
A:2016年建档立卡国家级贫困户中已达国家脱贫标准但人均纯收入未超过10000元,帮扶目标为“通过扶持年增收20%以上,到2019年以2015年为基数,实现翻一番以上,2020年巩固达小康”,帮扶时限为“2019年底”。
B:2016年建档立卡国家级贫困户中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帮扶目标为“巩固提高”,帮扶时限为“2019年底”。
C:2017年新增国家级贫困户,帮扶目标为“2017年底脱贫,人均纯收入达4000元以上”,帮扶时限为“2019年底”。
2.市低保线下贫困人口:
A:2016年建档立卡市级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增收20%但未超10000元,帮扶目标为“通过扶持年增收20%以上,到2019年以2015年为基数,实现翻一番以上,2020年巩固达小康”,帮扶时限为“2019年底”。
B:2016年建档立卡市级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超10000元,不需填写此册,将2016年《扶贫手册》妥善保管。
八、帮扶计划填写说明
项目内容填写分为“产业扶持”、“金融扶贫”“扶贫培训”、“易地搬迁”、“生态补偿”、“教育资助”、“医疗救助”、“社会兜底”等,以上项目可叠加,每项内容填写要细化。
九、帮扶单位和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已落实项目)、帮扶成效(贫困户受益情况)、帮扶人走访情况记录(每月至少3次)、扶贫对象满意度测评等内容由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填写。
十、帮扶后收支分析、帮扶后收入情况、帮扶后支出情况,年底由帮扶责任人入户核算后填写,苏木镇、嘎查村负责全面验算核查。
附件2
附件3
附件4-1 | |||||||
2017年贫困户产业扶持申报表 | |||||||
苏木镇: 嘎查村: | |||||||
基
本 信 息 | 户主姓名 | 国贫
(或市贫) | 家庭人口 | 身份证号 | 一卡通号 | 电话号码 | |
扶
持 内 容 | 具体项目 | 数 量 | 补贴金额 | ||||
审
批 意 见 | 本人意见 | 包扶单位、包扶责任人意见 | 嘎查村审批意见 | ||||
本人签字: |
责任人签字: 单位(盖章)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