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镇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和旗委乡风文明精神,根据《鄂托克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明大草原、美丽鄂托克”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旗办发〔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全镇乡风文明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提高农牧民素质,从根本上提高全镇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乌兰镇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镇实际,以整治脏乱差、完善设施、确保长效为工作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城镇、农牧区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切实治理好“脏、乱、差”现象,实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不断美化农牧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大农牧民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优美乡村。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农牧区人居环境为根本目的,坚持同“美丽乡村”工程建设、“三联六助一行动”、“乡风文明大行动”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统筹实施,全面开展环境综合管理活动,由镇党委政府牵头,各嘎查村、社区负责,农牧民共同参与的方式,着力改善各嘎查村农牧民室内室外和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和集贸市场、村庄周边和道路沿线等方面的环境卫生集中清理“三废九乱”现象。沿路绿化带整齐划一,无杂草、无白色垃圾,门牌字体统一整洁,门前无乱堆乱放清洁有序,房前屋后无坑洼积水、生活污水。同时,大力培育文明新风,提高广大农牧民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责任意识,全面改善城乡环境、提升文明水平。
三、主要任务
全面开展乌兰镇辖区内四个环城路出口及各沿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环境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包日塔拉嘎查、察汗淖尔嘎查、赛罕塔拉嘎查街道两侧和办公场所、公共服务设施、居民区、营业点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同时做好农牧户房前屋后“三废九乱”清理整治工作;负责做好嘎查村生活垃圾清理、收集、处置工作及配套环卫设施建设。
(一)整治生活垃圾。建立完善村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集中清理积存垃圾,配置必备的环卫设备设施,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管理,由镇环卫人员统一收集、运输,可回用的出售给回收公司,不可利用的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厂处理。组织发动嘎查村党员、农牧民重点治理沿路两侧乱堆乱放,清理室内室外、房前屋后的“三废
九乱”现象。做到居室院落、房前屋后物品整齐、干净整洁,推动农牧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实现农牧区保洁常态化。
(二)整治乱搭乱建。加强沿路村容村貌管理,拆除清理沿路两侧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等无用建筑。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敷设以架空方式为主,杆线排列整齐。
(三)清理白色垃圾。清理道路沿线环境卫生,主要是镇区东出口至沙日布日都嘎查、镇区西出口至马新布拉格嘎查、镇区南出口至乌兰柴达木嘎查、镇区北出口至察汗淖尔嘎查公路沿线两侧500米区域,及沙日布日都嘎查和乌兰图克嘎查(村部及周边3公里范围内和主要交通道路沿线两侧以及广大农牧户房前屋后)、旅游景区等区域,其余嘎查村村部所在地周边3公里范围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日常维护相结合,确保镇域范围内沿路两侧无白色垃圾。
四、整治方法和步骤
(一)条块结合,协调联动。注重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部门协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群众,引导社会公众力量参与,形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强大工作合力。各嘎查村召开动员会,动员“三委”班子及村民代表清除本嘎查公路两侧白色垃圾及建筑垃圾。
(二)巩固成果,注重长效。为巩固环境整治成果,由各包片领导组织各包片干部、嘎查村班子成员定期检查环境整治区域内的卫生情况,并对沿路两侧进行清理。
(三)明确任务,统筹推进。大型垃圾处理(铲车、填埋、清运)由镇政府统一清理;哈马日格太、察汗淖尔社区,环境综合管理费用由社区民生专项资金处理;包日塔拉嘎查外环垃圾由镇机关干部定期进行清理,街道由保洁员负责清理;赛罕塔拉嘎查街道环境综合管理由保洁员负责清理;农村牧区、公路沿线整治工作从4月底开始,确保在5月中旬取得实质性进展,在6月初全面达到整治要求。同时要总结整治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镇政府组织了一个专门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那顺德力格尔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乌云图 (副镇长)
成 员:王 晔 (镇村镇规划建设办主任)
曹 峰 (镇城乡统筹办主任)
高 智 (村镇规划建设办副主任)
高亚洲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何 平 (乌兰新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那仁毕力格(乌兰图克嘎查委员会主任)
马利刚 (哈马日格太嘎查委员会主任)
敖特根达来 (查汗陶勒盖嘎查委员会主任)
呼日查毕力格 (察汗淖尔嘎查委员会主任)
阿拉腾嘎如迪(苏吉嘎查党支部书记)
敖特根巴雅尔 (乌兰柴达木嘎查委员会主任)
吉日木图 (包日呼舒嘎查党支部书记)
申银虎 (马新布拉格嘎查委员会主任)
敖特根毕力格(赛罕塔拉嘎查委员会主任)
包苏雅拉图 (德日苏嘎查委员会主任)
孟 克 (敖伦淖尔嘎查委员会主任)
呼格吉乐吉日嘎拉(海岱嘎查委员会主任)
杨青克乐 (沙日布日都嘎查委员会主任)
杨连祥 (包日塔拉嘎查委员会主任)
敖特根其其格 (都斯图社区委员会主任)
刘 洁 (康宁社区委员会主任)
杭红梅 (育英社区委员会主任)
斯尔吉 (乌兰社区委员会主任)
查 汗 (安睦隆社区委员会主任)
郭 丽 (帅丰社区委员会主任)
乌日汗 (政和园社区委员会主任)
曹喜喜 (哈马日格太社区委员会主任)
江和平 (察汗淖尔社区委员会主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村镇管理办负责人及相关嘎查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对整治任务进行分解。形成了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党政领导亲自抓,各单位积极配合及小组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力度,增强环境整治保护意识
有效组织宣传,营造环保氛围。组织干部、志愿者宣传环境整治政策,订制环保宣传单发放到各家各户,在镇区设立永久性环保宣传标语,深入学校开展环保课,让他们从小树立环保意识。
(三)明确各项整治任务,落实环境整治各项措施
将环境整治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切实改善交通干道两侧环境卫生,组织实施道路两侧硬化、绿化、亮化及生活污水、雨水网管工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营业网点外貌统一规划;宣传环境整治工作,提高环保意识。
(四)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考核奖惩制度
加强监管、监督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督查。每月对环境整治情况实行量化打分,根据每月督查情况,确定年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奖励和罚款。提出资金全程监管措施,示范项目建立健全项目督查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和调度工作,政治工作完成后及时开展考核验收等。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嘎查村、社区要立即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民行动,真正使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构筑以镇党委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新格局。新闻媒体要以互联网、宣传栏、专题报道等形式,定期报道治理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
乌兰镇党政综合办 2017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