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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综合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09日 |
名 称: 关于围绕“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开展专题研讨的通知 | |
文 号: 鄂苏党发〔2017〕64号 | 主 题 词: |
鄂苏党发〔2017〕64号
关于围绕“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开展专题研讨的通知
各党支部:
按照我旗《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
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围绕“四个合格”分专题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开展合格
党员标准大讨论,现就围绕“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开展专题研讨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讨主题
围绕“品德合格”这一主题,重点学习研讨如何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党性修养,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保持共产党人本色。
围绕“发挥作用合格”这一主题,重点学习研讨如何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作表率、当先锋,在新时代有新气象、新作为。
二、时间要求
“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两个专题的研讨会合并进行,结合学习十九大精神,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在12月8日前召开研讨交流会。
三、有关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学习研讨,作总结发言。
2各嘎查党支部除支委成员外,其他党员不要求撰写发言提纲。其他领域党员要撰写书面发言材料,字数不作统一要求。
3.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研讨可安排一部分党员进行发言。
4.建立学习研讨全程纪实制度,做好会议记录,留存好影像资料、研讨材料等,建立档案台账,严禁弄虚作假。
4.各党支部专题的研讨材料于会后3日内报苏米图苏木党政办205室。
联系电话:6454201
中共苏米图苏木委员会
2017年11月9日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