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1937 | 分 类: 其他 ; 其它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8年04月11日 |
名 称: 中共蒙西镇委员会关于调整蒙西镇 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蒙党发〔2018〕43号 | 主 题 词: |
为加强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镇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蒙西镇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传导机制实施方案》的落实,经研究,镇党委决定调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 勤 党委书记
副组长:卢彦军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那仁特古斯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李耀军 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冯 军 政府副镇长
乔飞龙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刘彩梅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乌兰其其格 政府副镇长
刘岳坤 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王江崎 纪检监察室主任
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李耀军同志兼任。遇人员调整时,由接任人员自然担任组内职责。
中共蒙西镇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