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木凯淖尔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6562181 )。
一、概述
2017年,木凯淖尔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88号)提出的各项任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热点关注,结合全镇工作和各项决策部署,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重点,进一步细化任务,加强措施,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环节实现新突破,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更加富裕富有、更加美丽美好、更加繁荣繁盛的木凯淖尔不懈奋斗。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镇重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政综合办公室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并确定具体牵头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工作内容和完成要求,增强各项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定期提示工作进展情况并加强工作调研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46条,并按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落实了各办公室每月上报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和把关也很严格,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办所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最后由党政办统一上报、审核,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建立了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了准确及时的公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于提高扶贫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扶贫工作的开展,加强党政机关与群众的联系,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全镇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问题
2017年,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家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条例》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网管技术人员配置短缺,技术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公开栏目、公开工作指南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不强。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延伸服务内容及范围,进一步充实公开渠道上的内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和强化政务服务的各项运行机制,使政务公开真正成为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成为推动木凯淖尔发展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