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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鄂托克旗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0891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园林绿化局 发文日期:2018年03月29日
名  称: 2017年度鄂托克旗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鄂园林发〔2018〕18号 主 题 词:

 

 

 

 

 

 

 

 

 

 

 

 

 

 鄂园林发201818

 

鄂托克旗园林绿化局关于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的报告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26号)文件要求,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汇总2017年度鄂托克旗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编而成本报告,现随文上报。

 

 

附:《2017年度鄂托克旗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鄂托克旗园林绿化局

2018年3月29

 

 

                                 

 

 

 

  

 

2017年度鄂托克旗园林绿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汇总2017年度鄂托克旗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鄂托克旗之窗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园林绿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滨河北路东,邮编:016100,电话:0477-6212181)。       

 一、概述

     2017年度本单位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长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明确工作制度。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逐步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广场大屏幕、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园林信息的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政府鄂托克旗之窗网站主动公开总数26条,官方微博、微信公开70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政策文件1条,规划计划2条,行政权力1条,业务工作81条,财政信息1条、统计数据1条,人事信息2条,公开年报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鄂托克旗之窗、鄂托克报纸、微信公众号鄂托克发布、鄂托克园林等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7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处理情况:2017年无处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单位核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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