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呈报《关于自治区安全生产第九督查组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的报告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自治区安全生产第九督查组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的报告》随文呈上,请审阅。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7年10月9日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自治区安全生产第九督查组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
一、特种设备隐患整改情况
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我局聘请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2位专家来园区,协助我局共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期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9家,检查各类特种设备2000余台件,共排查出各类隐患141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各类隐患121项,整改率为85.81%,比自治区安全生产第九督查组赴我旗督查时提高了30个百分点。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工作小组,认真分析研判隐患成因及消除措施,大力督促相关使用单位,确保于10月底全部完成上述剩余隐患的整改工作。
二、特种设备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主要问题
1.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
2.特种设备未进行注册登记;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4.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未经定期校验。
(二)原因
1.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能及时给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付检验费,导致检验报告未能出具;
2.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因连续生产工艺所限,不能停止使用相关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待停车检修时才能进行检验;
3.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停车检修间隔时间较长,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长时间未能及时整改;
4.由于历史原因,压力管道漏检较多,原始资料大都不齐备,整改存在困难;
5.我市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因检验人员少,检验业务量大,导致不能及时到场检验、检验过的设备不能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明确监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职能,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数据库,认真完成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二是认真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安全;三是建立健全动态监管机制,更加全面、及时、准确的掌握在用特种设备的数量、分布、安全状况及其动态变化等情况,对在用特种设备实施有效监管。
(二)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是深化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工作,逐级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二是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安装、检验跟踪服务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特种设备重大隐患的监控力度,监控及时到位率达到100%。四是对违法使用的特种设备及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清理,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的高压态势,从严治理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五是严厉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确保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时对接。市特检所正在建设特种设备报检大厅及特种设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我局将加强与市特检所的沟通,优先服务我局辖区企业。并同时引进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技术力量,不断提高检验服务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