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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0482 |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2018年02月23日 |
名 称: 关于开展行政权力清单“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 |
文 号: 鄂城行执字〔2018〕21号 | 主 题 词: |
旗纪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
根据《关于在全旗开展行政权力清单“三重一大”事项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鄂旗纪办发[2018]6号)、《派驻旗委政法委纪检组关于开展行政权力清单“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鄂旗纪派驻旗委政法委发[2018]1号)文件要求,我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情况如下:
一、行政权力清单情况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权力清单管理办法》要求,完成了权责清单梳理完善工作,通过梳理现行使63项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62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
二、“三重一大”事项若干事项执行情况
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旗纪检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局广泛开展讨论活动,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做到集思广益,科学决策,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促使各项决策走上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检组监督制度。在重要干部任免中,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凡超过5000元的大额资金使用,均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
(四)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检查。我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基层队员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队员参与的事项、涉及全局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队员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同时,及时传达上级的要求,汇报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队员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全局工作,自动接受监督。
三、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执行情况
根据要求,我局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决策制度,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一把手”不搞“一言堂”,不独断、专断和武断,不首先发言定调,而是在认真全面听取班子成员和与会人员意见后,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发言表态,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最后达到集体决策、形成共识的目的。
四、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负专责的管理体制,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工作。
五、“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共计支出606142.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支出599087.1元、招待费用支出1655元、培训费5400元。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均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
六、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2018年1月31日,我局组织召开了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局长云水生主持会议。应参加本次民主生活会2人,实际参加2人。派驻旗委政法委纪检组科员呼晓霞到会指导。
按照旗纪委、旗委组织部《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会前精心组织学习研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的重大创新思想创新观点。此外,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认真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高标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保证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上通报了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局长云水生代表执法局领导班子做了全面深刻的对照检查,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明确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三重一大”会议通知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制度,按时邀请旗纪委派驻旗委政法委纪检组参加涉及“三重一大”等专题会议,并对会议全程进行监督。2017年,我局共向派驻纪检组发出会议通知21次,收到会议回执21次。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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