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0731 |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10日 |
名 称: 关于报送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总结的报告 | |
文 号: 鄂城行执字〔2017〕76号 | 主 题 词: |
市执法局:
按照《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城执发〔2017〕4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2017年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按照市局具体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建立“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负责,各责任部门分工协作,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新购置配备20台高清执法记录仪,重新调配现有执法记录仪、录(照)像设备,交由各大队专人负责管理,统一调校时间,全面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主体、资料的使用管理和执法设备维护和调配、法制指导及督查工作,为逐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强化记录实效,对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文书送达等环节采取全过程音像记录,按照重要登记分类存档,建档保存。细化管理举措,根据现有职能职责划分,以大队为责任单位,按不同案件类型,分类存储,各大队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四是进一步规范日常执法文书使用,全面加强一线执法人员文书制作能力,确保案件文书资料全程记录,争取做到每个案件影像资料齐全、文书记录合法有效。
五是全面加强法律文书规范使用,进一步规范各大队文字记录,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评议考核力度,将应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与执法人员的奖惩挂钩,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局督查室加强对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的跟踪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范畴。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1月10日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