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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15/2018-04091 | 分 类: 劳动、人事、检察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8年07月12日 |
名 称: 中共鄂托克旗公安局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 |
文 号: 鄂公党发〔2018〕39号 | 主 题 词: |
各党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坚持和运用好党的建设“四个重要法宝”(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的要求,根据《党章》规定,为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现就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历史经验建立的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于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纪律观念、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党组织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于加强公安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基层党支部必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提高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组织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认真坚持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要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才有效。
2、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由党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党支部和党小组合一的党支部,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可以合并召开,但一般应保证每月一次。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授课人可是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也可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党员领导干部等授课,也可利用北疆先锋远程教育平台等现代媒体上党课。提倡普通党员上党课。
三、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
1、充分做好“三会一课”前的准备工作。每次组织“三会一课”前,党支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对“三会一课”进行周密安排。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工作,摸清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
2、合理确定“三会一课”主题和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支部和党员实际,合理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内容,力争每次活动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1-2个实际问题。会议主题和内容确定后,要提前将会议主题和内容通知党员或参会委员。
3、灵活“三会一课”的活动形式。在总结和继承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坚持从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出发,积极改进“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做到活动形式服从内容,不搞形式主义,切实增强“三会一课”的教育性和吸引力。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三会一课”。
1、加强与所在支部的联系。党员领导干部特别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主要领导,都要自觉加强与党关系所在党支部的联系,积极主动地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2、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三会一课”。要妥善处理工作和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确保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三会一课”。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
3、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深入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带头宣讲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带头认真讨论支部会议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支部决议,带头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发挥示范作用。
4、建立保障工作机制。党员领导干部所在的党支部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进行认真组织和管理,建立领导干部“三会一课”台账,确定专人,及时通知会议时间,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的联络协调工作,为本支部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本支部“三会一课”提供便利。
五、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支部要切实把“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各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定期研究和解决“三会一课”制度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旗局政治部要发挥牵头抓总、统揽协调的作用,及时掌握情况,加强跟进指导,严格督促落实。
2、建立健全制度。各党支部要分别制定“三会一课”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三会一课”台帐,对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并认真做好“三会一课”活动的记录。各支部要建立党员参加“三会一课”考勤登记制度和参加组织生活通报制度,每季度要对本支部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在“三会一课”开展前要及时在鄂托克旗智慧党建平台发起活动,将“三会一课”台账录入系统。
3、加强督促检查。旗局政治部要将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年度党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办法,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党支部每季度要将本支部所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向局党委报告一次。旗局政治部每半年对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报,并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民主监督。
中共鄂托克旗公安局委员会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