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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15/ |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业务工作;其它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7年06月01日 |
名 称: 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公安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无 | 主 题 词: |
各所队室:
现将《鄂托克旗公安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所队室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鄂托克旗公安局
2017年5月31日
鄂托克旗公安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6月是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鄂托克旗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委会发〔2017〕6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活动定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及联合国防治荒漠化第十三次论坛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成功,特成立鄂托克旗公安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奇景阳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闫 君 公安局政委
陶利平 公安局副局长
包红霞 公安局副政委
闫学军 公安局副局长
苏雅拉巴特尔 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薛贵珍 公安局局长助理
成 员:各所队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赵飞翔主任兼任,负责活动方案制定和活动情况收集汇总上报。
三、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宣传主旨。从6月1日,各所队室要紧紧围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启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深入辖区企业开展专题培训、督导调研等活动。
(二)开展《决定》专题学习宣贯活动。各部门要以学习全覆盖、座谈深交流、培训细讲解等方式,大力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决定》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把宣传贯彻落实《决定》转化为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根的自觉行动,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见到实效。
(三)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可以集中宣讲或挑选重点企业进行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规定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组织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安全承诺”等活动,引导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职尽责。
(四)开展“6·16”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各所队室要结合业务实际,联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咨询日活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设立各类展板挂图、发放宣传品、开设咨询服务站、开展健康检查、应急救援演示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媒体等传播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与服务,向广大居民和职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常识,宣传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向社会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为素材,进行大反思大讨论,通过集中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的《坚守安全红线》、《生死之间》、《科学施救》和自治区安委会制作的《我的忏悔》等事故警示教育片,研究分析事故规律和特点,吸取教训。
安全生产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七)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各所队室要在总结往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突出以危险化学品、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围绕重大危险源、汛期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要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实战能力。演练活动结束后,将演练方案和活动结果上报指挥中心邮箱(etkqbzj@gat.nm)。
(八)开展安全文化优秀宣传作品有奖征集展播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全旗安全发展的公益宣传,凝聚推动安全发展的智慧和力量,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激发和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共同打造可靠的安全环境和秩序,鄂托克旗安委办于“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将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安全文化宣传作品有奖征集活动。各所队室要鼓励全体民警积极参与“安全文化宣传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积极组织创作安全生产宣教短片、微视频、公益广告、展板挂图、漫画和安全科普读物等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百姓的安全文化精品,向指挥中心及时上报(etkqbzj@gat.nm),旗局将择优向旗委会办公室及相关媒体进行推送。
(九)开展职业健康专题宣传活动。各所队室要把全民职业健康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有关社团组织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健康权利和义务出发,让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减少职业病伤害,杜绝职业病发生。
(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为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提高宣传教育的受众率,保障活动效果,各所队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多措并举,通过送教上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责任、安全制度的认知认同和安全行为习惯养成,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十一)指导企业开展“七个一”活动。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利时机,指导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和习惯。全旗各重点企业,均要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一次应急演练、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安全知识培训、一次安全技能比赛,一次文化展示和一次亲情互助“七个一”活动。
(十二)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所队室要紧密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自主组织开展符合本单位实际、有特色、有亮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寻找最美家庭”、“平安校园”、“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在行动”、“安全合格班组”、“道路运输平安年”、“劳动技能竞赛”、“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所队室要牢牢把握“正面宣传为主、团结稳定鼓劲”的工作方针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要协调主流媒体主动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所队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各部门负责人至少要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强化督导考核。按照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考核的工作步骤,建立安全月联络员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及时报送信息,坚持每周一报。旗局将组织督导组,指导各各部门开展活动。
(四)突出活动重点。各所队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要求,重点组织好“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题宣讲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要搞好环境渲染,通过在辖区内重要场所、重要区域和公园、商场、车站人员密集场所及道路隔离带、护栏以及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在户外电子显示屏、社区信息及出租车、公交车提示版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五)务求活动实效。各所队室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六)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各所队室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反馈,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利用旗局网页积极上报“安全生产月”相关宣传、检查、培训等各类信息;要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电子版)报送指挥中心邮箱(etkqbzj@gat.nm),重大活动随时报送;要于7月3日前将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指挥中心。报送地址:etkqbzj@gat.nm。联系人:王晨阳,公安短号:611962。
附件:1.《鄂托克旗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工作专项方案》
2.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1
鄂托克旗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工作专项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宣传工作,按照《鄂托克旗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正面宣传为主、团结稳定鼓劲”的工作方针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鄂托克旗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入宣传贯彻旗委、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推动安全文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项政策措施,为推进全旗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思想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集中宣传,使广大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有力地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安全企业建设,预防和减少因安全知识不足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旗“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工作,成立鄂托克旗“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田生华任组长,旗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常存旺任副组长,旗安监局、报社、广播电视台、公安局、煤炭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信局、文化局,联通、移动、电信公司等单位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常存旺兼任,负责“安全生产月”期间宣传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督导和考核表彰。
四、集中宣传时间
五、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突出宣传以下重点内容:
(一)国家、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
(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
(三)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及监管的动态信息先进经验和管理办法;
(五)生产企业及监管单位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或者典型事迹;
(六)安全科学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健康知识等。
六、具体分工
旗政府媒体宣传由报社、广播电视台负责落实,安监局协同;棋盘井镇、蒙西镇的媒体宣传任务由所在管委会统一协调、指导;其他苏木镇的媒体宣传任务自行负责落实;“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乌兰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开展。具体如下:
(一)报社:
1.宣传月期间,要在《今日鄂托克》刊发旗委、政府及旗安委会相关领导的署名文章;
2.开设专栏,每周至少刊发3篇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报道或者动态信息;
3.组织采写3篇专题报道,对安委会成员单位、生产企业、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者深入挖掘报道,树立典型;
4.宣传月期间,有关的重大活动要及时派出记者,完成采编和刊发工作。
(二)广播电视台:
1.“安全生产月”期间,在每天首播、重播的《鄂托克新闻》之前,播放安全宣传标语或者安全生产公益广告;
2.要在《鄂托克新闻》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反映全旗各地开展的各项相关活动,
3.开展好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记者访谈及监管执法专题宣传活动。
4.宣传月期间,有关的重大活动要及时派出记者,完成采编和播发工作。
(三)社会宣传:
由旗安监局、公安局、煤炭局、交通局、住建局、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信局、文化局,联通、移动、电信公司等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1.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利用全旗公安信息平台、交通安全检查点、人群聚集场所、公路道路交通的电子屏等平台,每天滚动播出安全宣传标语不少于60次,对社会公众开展安全宣传(由旗公安局负责);
2.在全旗各煤炭生产和经营单位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每个单位或厂、矿区悬挂安全标语不得少于5条,有电子显示屏的每天滚动播出安全标语不少于60次(由旗煤炭局负责);
3.在全旗汽车站、货运物流区、公交车、出租车等载体的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出安全标语不少于60次,在站(区)悬挂安全标语不少于10条;在每个交通工程施工工地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条幅总数不少于10条(由旗交通局负责);
4.在全旗每个建筑施工工地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条幅不少于10条;在城区主干道上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条幅不少于20条(由旗住建局负责);
5.全旗每个旅游景区、景点悬挂安全宣传条幅不少于6条,各大星级酒店悬挂安全宣传条幅不少于2条;同时,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每天滚动播出安全标语次数不少于30次(由旗旅游局负责);
6.在各苏木镇每个较大商业门点和人群密集场所悬挂安全宣传条幅不少于1条;协调商业网点的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出安全宣传标语不少于20次(由各苏木镇负责);
7.
8.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的电子显示屏每天播出安全宣传标语20次(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2017年“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宣传工作圆满完成。同时,旗安委办将此次宣传活动纳入2017年的年度目标责任,由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专项考核评定。
(二)围绕主题,造大声势。一是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要以6月1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日和6月16日集中宣传咨询日为重点,集中力量在相关媒体上刊发宣传稿件,大造声势。二是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要及时将反映“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动态信息报至旗“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主要媒体刊发,强化动态宣传。此项内容将作为主要考核依据。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方案及有关文字、影像材料及宣传活动总结,请于7月1日前报活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心悦
联系电话:0477-6222065、6222060(传真)
电子邮箱:ajjxjg@163.com
微信公众平台:鄂托克安全生产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天大地大、安全为大
2.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抓好了企业会蒸蒸日上,抓不好企业就会灭亡
3.企业不消除隐患,隐患就会消灭企业
4.牢固树立珍视生命、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5.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7.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8.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10.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1.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2.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3.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4.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5.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8.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19.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20.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