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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关于呈报水土保持工作站机构编制“五定”方案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05/2017-00598 |
分 类: 综合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水土保持工作站 |
发文日期:2017年09月18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关于呈报水土保持工作站机构编制“五定”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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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水保字〔2017〕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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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鄂水保字〔2017〕51号 签发人:徐旭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关于呈报水土保持工作站机构编制“五定”方案的报告
旗编办:
现将《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机构编制“五定”方案
》呈上,请审阅。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
二O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
机构编制“五定”方案
一、职责任务:水土保持治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规划、勘测、设计。
二、机构规格:为相当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隶属于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三、内设机构:内设机构三个,办公室、业务股、监督执法股。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1名,副科1名)。
五、人员结构:17人全部为参公管理人员。
六、经费来源: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 2017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