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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鄂托克旗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4068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8年05月24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鄂托克旗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安委会发〔2018〕1号 主 题 词:安全生产月方案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鄂托克旗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企业

现将《鄂托克旗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514        

鄂托克旗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

 

2018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鄂尔多斯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发〔201817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现就2018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活动定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集中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鄂托克旗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尚二平       旗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党组成员         

黄伯韡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苏新亚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党工委

             书记、管委会主任

刘继英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

             记、管委会主任

哈永宏       政府副旗长

李瑞敏       政府副旗长

满成云       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王力儒       政府副旗长

        常存旺       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成  员:刘志亮       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杨丽霞       编委办主任

        张  军       财政局局长

        武永宁       发改局局长

        蒋治军       经信局局长

            康振华       住建局局长

            王东升       交通局局长

            乌兰花       环保局局长

            乔世怀       煤炭局局长

            武子龙       规划局局长

            王瑞雪       国土资源局局长

            巴雅尔图     人社局局长

高莲芳       教育局局长

江伊拉图     科技局局长

白海峰       农牧业局局长

  巴图德力格尔  水务局局长

李月生       林业局局长

徐  旭       水保局局长

云苏米雅     文化局局长

段莲芳       旅游局局长

         卫局局长

杨丽梅       民政局局长

马  瑞       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奇  峰       民宗局局长

 单阿拉腾达来   司法局局长

兰  峰       房管局局长

杨振平       房征局局长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友林       广播电视台台长

沈国俊       粮食局局长

王晓春       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崔向军       园林局局长

武美英       环卫局局长

柳  钊       基建办主任

乔治华       国资局局长

 单乌兰其其格   体育中心主任

         消防大队队长

            白金泉       大队队长

            贺建平       螺旋藻产业园区、轻工业园区

                         管委会主任

            达来牧仁     查布石膏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乌吉斯古林   气象局局长

            陶红兵       鄂托克运管分局局长

            郭胜利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工商局局长

            底瑞君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局局长

李  忠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

高  富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安监局局长      

        万景华       总工会主席

        额定达来     团委书记

        王晓蕾       妇联主席

 巴图孟克      乌兰镇镇长

        王奋林       棋盘井镇镇长

        卢彦军       蒙西镇镇长

  王小平       木凯淖尔镇镇长

        孟根吉嘎素   阿尔巴斯苏木苏木达

                 苏米图苏木苏木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安委办,负责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表彰。

  常存旺     

成  员:陈立志、康孝荣、高向波

三、活动安排

    (一)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1日,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敖登发表电视讲话或署名文章,宣布“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旗广播电视台旗报社要在活动当天播出领导电视讲话视频和刊登领导署名文章。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方式,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各级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入分析和解读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敖登宣讲《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委会成员单位、国有企业和我旗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可以集中宣讲或挑选重点企业进行宣讲,大力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意见》、《决定》、《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市旗两级《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监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各自组织成立宣讲团,采取“互换互宣”的方式,走进重点企业进行宣传。宣讲活动结束后,各宣讲团将宣讲活动开展情况(包括企业名单、宣讲材料、宣讲图片等)报旗安委办。

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层层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时间初步定为6月22日。我旗选定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PVC项目部为现场观摩点通过现场观摩,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

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旗安委会办公室在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设主会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咨询日活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设立各类展板挂图、发放宣传品、开设咨询服务站、开展健康检查、应急救援演示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等知识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各苏木镇、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设立分会场。按照旗安委会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同时开展灵活多样、各具特点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各会场统一活动时间为6月16日上午9:00时。

鄂托克旗主流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录制访谈类节目、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户外LED屏等电子媒介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媒体等传播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与服务,向广大民和职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常识,宣传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向社会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

旗安委办将通过安全生产信息化中心视频会议系统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为素材,进行大反思大讨论,通过集中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摄制《生命至上科学救援》、《施精准之策固预防之本——构建双重预防管控机制解读》、《生死之间》、《隐患直击》等一批公益广告和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研究分析事故规律和特点,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主会场设在旗安监局,接入视频会议系统的鄂旗安监局信息化中心、各开发区(园区)安监局、各企业设立分会场。

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要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制作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学校、影院等公共场所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广泛传播,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

)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在总结往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突出以危险化学品、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围绕重大危险源、汛期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月”期间,安委办将在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组织1-2次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上下协调、政企互动的综合演练;在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技能实操比武活动,检验各级应急指挥人员的应急响应和指挥能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风险特点,全面开展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努力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要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实战能力。演练活动结束后,将演练方案和活动结果上报旗安委办

    (六)开展新闻宣传和专家宣讲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任务要求,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

旗安监局,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监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开展座谈并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通过举办企业家和安全生产专家在线访谈,强化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通讯员、网评员和监督员借助媒体优势,通过在线解读、网络评论、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等,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媒体宣传的最强音,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宣传活动。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组织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企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指导企业开展“七个一”活动。

各企业要突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利时机,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车间、进班组,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向生产一线延伸,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和习惯。全旗各重点企业均要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一次应急演练、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安全知识培训、一次安全技能比赛,一次文化展示和一次亲情互助“七个一”活动。工贸行业企业要大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七个一”活动落到实处。

    (九)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为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提高宣传教育的受众率,保障活动效果,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地区和行业领域“七进”活动组织实施工作,选树一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先进典型,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要按照职责分工,多措并举,送教上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责任、安全制度的认知认同和安全行为习惯养成,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相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协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纳入到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确保“七进”活动取得实效。

   (十)开展安全文化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积极组织创作安全生产宣教短片、警示教育片、微电影、公益广告、展板挂图、漫画和安全科普读物等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百姓的安全文化精品,及时上报旗安委办安委办将组织有关专家精选部分优秀作品,对部分优秀作品进行推广展示,持续传播,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十一)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的特点,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自主组织开展符合本单位实际、有特色、有亮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寻找最美家庭”、“平安校园”、“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在行动”、“安全合格班组”、“道路运输平安年”、“劳动技能竞赛”、“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住建、公安、交通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有关活动,制作宣传片,在电视、城市公交和LED屏幕定时播放;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1次应急逃生演练和1次安全教育;安监、煤监、质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及时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舆论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要协调主流媒体主动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宣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建立完善活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至少要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旗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和考核评比。

)突出活动重点。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要求,重点组织好“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题宣讲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要搞好环境渲染,通过在辖区内重要场所、重要区域和公园、商场、车站人员密集场所及道路隔离带、护栏以及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在户外电子显示屏、社区信息及出租车、公交车提示版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四)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主题,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牧区、家庭、公共场所,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切实将活动作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力手段,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强化信息报送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反馈,确定联络员,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请各苏木镇、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部门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16时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旗安委办,重大活动随时报送。报送信息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请各苏木镇、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部门5月30日和7月5日前分别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安委会办公室。

  人:陈心悦

联系电话:0477-62220636222065(传真)

电子邮箱:ajjxjg@163.com 

微信公众平台:鄂托克安全生产

 

 

 

 

 

附件1.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1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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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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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必填项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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