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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4067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8年06月14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  号: 鄂安监发〔2018〕39号 主 题 词:重点工作安排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综合监督管理股:

现将《鄂托克旗安监局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416

 

 

 

 

鄂托克旗安监局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旗安监局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为动力,以防范和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为目标,以严执法、重处罚为手段,强化综合协调和综合监管,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强基固本等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力争实现全旗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继续下降,为我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鄂托克旗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一、持续发力,不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一)以严执法、重处罚为手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大力推进联合执法、示范执法、专家会诊等方式,全年始终保持严查严处高压态势,不断扩大执法范围和成效。狠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履职尽责,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积极推行失信惩戒和诚信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黑名单”制度震慑作用。

    (二)以明确监管对象为目标,夯实监管责任。通过厘清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使每个监管企业都有对应的主办安监员和协办安监员,责任到人。即单独监管所属责任企业,又可与所属部门互联互查、使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日常还可起到监管企业的“信息员”和“宣传员”的作用,从而实现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期处理。

    (三)以强化安委会职能为依托,压实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改进和加强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形势分析研判、目标考核、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职能,定期召开安委会工作会议,部署和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分析事故形势,通报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对相关地区和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并加强督查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完善全旗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修改对苏木镇、旗直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签订苏木镇、旗直部门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并加强日常考核监控、半年考核督查、年终考核验收等工作,考核结果及时报告旗委、政府和组织、综治、监察等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今年对部分苏木镇和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

    (四)以强化综合监管为抓手,压实行业监管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职责和界限,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按部门职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指导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二、突出重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工作指标。严抓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加强开停车、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的审批管理和现场管控。聚焦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重大危险源、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落实重点区域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的管控与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加强“两重点一重大”的日常安全监管,加大对超期服役设备的查处力度。实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措施的实施。

(六)认真抓好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烟花爆竹领域,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日常监管,巩固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违法违规行为。在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整治露天矿山不按开采设计和分层、分台阶进行开采行为。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边坡坍塌及石油天然气企业防井喷、防硫化氢事故防范措施。加强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复产复工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非煤矿山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在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加强冶金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深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深化冶金煤气和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七)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好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卫生健康执法年”的各项安排部署,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深化尘毒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把尘毒危害严重超标的行业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把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八)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抓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督查落实好企业应当承担的安全义务和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九)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防范和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为重点,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工作原则,围绕全国、自治区、市和我旗重大活动期间、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在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健全台账,跟踪督办,逐条消除,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三、规范执法,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

(十)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认真研究制定2018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充分运用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结果定期上报汇总等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管理。制定案卷评查方案,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案审工作制度,规范执法程序,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每起案件处理合法合理、程序完整。积极探索执法案卷质量与承办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十二)扩大执法的方式方法,开展广泛的交流学习工作。2018年将进一步加强与兄弟局的交流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式,重点选择同行业中安全生产监管突出、行政执法示范性强,有代表性的旗区安监局进行观摩学习,同时邀请周边旗区安监局来我局进行指导检查,查弱项、补短板,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经验交流和提升。

(十三)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厉打击各种瞒报谎报迟报事故行为,规范事故调查程序,增强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责任追究落实的时效性,进一步提高事故调查质量。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大事故提级调查力度,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作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对发生事故企业隐患整改不力,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十四)全力做好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严格按照《鄂托克旗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鄂政发【2017】(82)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做好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全面排查评定全旗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企业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数据库,分类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坚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着力夯实基础能力建设

(十五)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市、旗配套实施意见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任务、突出问题、关键领域重大课题,深入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工作举措,努力在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监管体系、法治体系、基础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十六)依法严格行政许可管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改革,按照要求在网上服务平台开展工作,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流程和工作制度,明确审查、审核、审批的权责,不降标准、不减程序,努力提高许可效率、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七)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应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应用,今年上半年要在危险化学品领域、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实时研判分析,为精准高效监管执法提供依据,同时大力推动综合平台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及其应急设备、防护装备的使用,组织视频接入企业进行远程会商演练,充分利用大数据功能,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和防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保证信息化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数据库,实现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一张图”。

(十八)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总结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标准化管理办法。加强对安全标准化达标状态持续性和稳定性的监督检查,通过树立标杆、严格考核、定期通报、执法检查等方式,督查企业抓好标准化工作。抓好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备管理和作业场所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十九)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落实好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数据库,做好物资装备储备,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反馈机制,规范救援现场组织指挥,加大实战化应急演练频次,妥善应对、科学处置突发事故。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应急救援指挥管理机构,足额提取并切实管好用好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资源整合,推动应急救援能力提升。

(二十)切实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和覆盖面。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的新方式,补齐监管专业技术低下的短板。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制定管理办法,严厉打击挂证虚聘、转借资质、出具虚假报告、恶性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注重实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十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制定我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依托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宣传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以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行动。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法》《意见》《决定》《内蒙古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事故案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全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十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协调组织部门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有计划的组织安监系统人员进行执法培训。大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培训。加强对外委施工队伍培训管理,要特别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安全生产考试点建设和管理,强化培训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实操基地建设和实操技能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执法监管。

(二十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和“12350”平台应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加强信访和投诉举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切实发挥好“12350”平台作用,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加强与工会等群团组织沟通协调,强化企业内部监督,鼓励社会群众和企业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二十四)强化党建工作,全面提升监管队伍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新干部培训教育方式,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专业化水平,从政治思想、业务素质等方面强化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工作督查督办,坚决纠正批评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落实不力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纪问责。进一步排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提升监管队伍素质,树立安监部门良好形象。

(二十五)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按照旗委的统一部署,结合精准扶贫具体工作,要求党员积极深入挂钩联系点、帮扶户,把精准扶贫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要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措施,增强服务群众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真正打赢扶贫攻坚这场硬仗。

(二十六)加强意识形态和宣传引导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加强分析研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完善安监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机制,加强与旗新闻媒体联动,做好安全生产、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以及安全生产舆情监测、回应和处置工作。

(二十七)加强政务公开、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重点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全员保密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保密制度,强化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涉密载体、网络、人员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好涉密领域国产化替代工作,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和规范机关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和执法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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