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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2/2018-00539 分  类: 其他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旗经信局 发文日期:2018年03月07日
名  称: 鄂托克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鄂经信字〔2018〕41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工作成效、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四部分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年报通过鄂托克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477-6212043

电子邮箱:eqjmw@163.com

联系地址: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中心A512

邮政编码:016100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蒋治军任组长、副局长石平、石蓉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和信息化规划推进股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编制《鄂托克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制度》、《鄂托克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鄂托克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有程序、有计划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要求全局各股室、大队、各个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办公室,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工作成效

(一)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主动公开的内容涵盖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下属机构、公开年报、部门动态、政策法规、三公经费等类别。2017年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鄂托克之窗”我局二级栏目上传《鄂托克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当面申请等方式提出申请。并公开受理申请公开的机构、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内容。2017年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更新相关政策法规,向社会各界传达产业发展、电力多边交易、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审批、电子商务等方面最新的方针政策,并上传我局所属文件,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的最新动态。

(四)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因人员编制少,无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如遇中心工作,有的事项未能及时公开。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

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具体、不及时,重点不突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作出不懈的努力。

 

 

 

                                                                                鄂托克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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