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8年预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管理全旗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全旗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三)组织管理全旗性重大文化活动,制定全旗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推进全旗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规划协调全旗文化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全旗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管理全旗美术、摄影、书画、展览事业,指导全旗书画艺术创作、展览、研究和各类书画艺术交流活动,加强美术人才交流工作,推动全旗文学艺术事业及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
(六)贯彻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法律法规,拟定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文件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展示、交流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全旗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监督指导全旗文物的管理、抢救、发掘、研究、保护和利用等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旗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拟定全旗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制订文化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旗文化产业设施建设。
(十)拟订全旗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
(十一)负责拟定全旗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全旗有线电视系统许可和电影放映许可工作和境内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设立许可工作;
(十二)负责全旗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及旅游业发展规划等全面工作;
(十三)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情况
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是旗人民政府主管全旗文化工作的职能单位,下设鄂托克旗文化馆、鄂托克旗图书馆、鄂托克旗乌兰牧骑、鄂托克旗文物管理所、鄂托克旗影剧管理中心,鄂托克旗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鄂托克旗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鄂托克旗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挂牌)等8个事业单位。设办公室、社会文化产业股、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股、文化市场管理股等4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度财政安排部门预算资金406.74万元,比上年财政预算减少了2442.1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度预算资金406.74万元,预算支出中包括基本支出284.54万元、项目支出122.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度的预算比2017年度减少了2442.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我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
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安排2.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此项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减少0.02万元,会议费0.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比上年增加(减)0.0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此项预算的安排。
第三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其其格 联系电话:0477-621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