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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化系统各单位使用临时工有关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
发文日期:2017年07月05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化系统各单位使用临时工有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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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文广电〔2017〕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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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旗直文化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制定文化系统临时工使用有关规定如下:
(一)旗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原则上不以雇用临时工;
(二)因单位实际需要雇用临时工的按照上述法律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每年一签);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规定,在保障基本工资1680元的基础上,给予缴纳养老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五险一金”。具体缴纳比例见附件。
(四)旗直文化系统各单位于2017年7月1日开始实行。
附件:鄂托克旗2016年度各项保险单位最低缴费表
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7年6月30日
鄂托克旗2016年度各项保险单位最低缴费表
单位:元
| 月缴费 基数 | 单位缴费 比例 | 个人缴费 比例 | 单位年缴费金额 | 个人年缴费 金额 | 缴费 总额 |
养老保险 | 2894 | 20% | 8% | 6945.60 | 2778.24 | 9723.84 |
医疗保险 | 3858 | 6% | 2% | 2777.76 | 925.92 | 3703.68 |
大额医疗保险 | | | | 50 | 50 | 100 |
失业保险 | 3529 | 1% | 0.50% | 423.48 | 211.74 | 635.22 |
工伤保险 | 3529 | 0.20% | 0% | 84.70 | 0 | 84.70 |
生育保险 | 3529 | 1% | 0% | 423.48 | 0 | 423.48 |
合计 | | | | 10705.02 | 3965.90 | 1467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