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局办公室根据2016年度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托克旗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鄂托克旗旧政府大楼514室,邮编:016100,电话:0477-6212520,电子邮箱:kjj6212520@163.com。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科技局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方案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科技局政务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管理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实现重大事项信息全过程公开、政策法规信息长期公开、阶段性和经常性信息及时公开、动态性信息随时公开,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三)强化信息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强化信息发布审查工作程序,对拟公开信息逐一进行保密审查,全年审查信息21条,无任何失泄密事项发生。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优化了重点公开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法律法规、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工作报告等,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1条,公开于鄂托克旗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置的“科技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中,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工作的透明性。
(二)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对局权力事项责任清单公布形式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三)继续开展“三公”经费公开。及时规范公开了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工作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也是一项技术性高、规范性强的工作,在实际操作上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当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已逐步走上正轨并形成常态化,但也仍然存在着:信息产生量少、信息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有时公开和报送还不够及时、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探索。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今后我们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寻找差距、总结经验、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促进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快推进我局办事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常态化和信息化管理阶段,切实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程度,确保政府信息能及时、依法、有效地公开。
鄂托克旗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