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鄂托克旗民政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编报范围
二、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收支总体情况明
(二)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三)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政府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四)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称解释
一、鄂托克旗民政局基本情况
鄂托克旗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优抚安置股(双拥办)、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处);下设二级单位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低保办、殡葬管理所、鄂托克旗福利服务中心。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旗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全旗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全旗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救助工作;贯彻执行五保供养政策法规,制定和实施敬老院建设规划;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三)拟定全旗抗灾救灾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上报和发布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活动;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和灾区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工作。
(四)负责本旗辖区内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依法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优抚政策,贯彻执行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光荣院、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旗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六)拟定全旗退伍义务兵、转业士管的接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组织、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
(七)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嘎查、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拟定本旗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和发展规划,推进社区建设。
(八)拟定全旗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调整、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审批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堪定和管理,负责旗区边界和乡级行政边界争议的调查和处理,提出仲裁建议;负责本地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旗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全旗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十)研究拟定全旗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协调指导老年人、孤儿、五保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宏观管理和国家对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的贯彻实施,推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二)指导老龄工作。
(十三)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决算编报范围
我单位属于独立核算部门,只有本级部门。
二、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三、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6048.59万元。
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度总收入6048.59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包括2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
2、支出总计6072.88万元。
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度总支出6072.8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02.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5万元,其他支出245万元,结转结余15万元。
(二)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3.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02.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5万元。
(三)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政府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5万元,支出245万元。
(四)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54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19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为20批次,150人次。
(五)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托克旗民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86.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 28.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取暖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鄂托克旗民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