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房发〔2018〕83号 签发人:兰峰
关于呈报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的报告
旗安委办: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依法治安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鄂托克旗2018年“安全生产月”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委会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活动定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鄂托克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兰 峰 党支部书记、主任
副组长:任占林 副主任
李宝峰 副主任
杨丽萍 副主任
成 员:李 芬 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
那木日 办公室主任
巴图那顺 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红泉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 梅 房屋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占林兼任。
三、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
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宣讲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凝聚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安全发展共识;宣讲“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增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实现“五级五覆盖”;宣讲《安全生产法》,切实把“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覆盖到全体职工,深入到基层、企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共同推进依法治安,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
要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0 号)要求,指导所监管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开展安全培训执法检查
要采取专题讲座、专家授课、典型事故案例剖析、以会代训、以查代训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着重解决企业对安全生产培训的认识问题,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红线”的意识,转变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培训的思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的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培训的数量和质量。同时,要按照旗安委办的总体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严肃惩处无证上岗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四进”活动
为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提高宣传教育的受众率,保障活动效果,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进物业服务企业、进供热公司、进住宅小区“四进”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责任、安全制度的认知认同和安全行为习惯养成,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四、工作要求
(一)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全力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要把中央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月和万里行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使安全月真正成为宣贯总书记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应急预案演练月,使万里行成为常年行、暗查行和攻坚克难行,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鄂托克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