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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0/ |
分 类: 其他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19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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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房发〔2017〕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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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鄂房发〔2017〕181号 签发人:兰峰
鄂托克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根据《鄂托克旗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鄂安委办发〔2017〕9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兰 峰 党支部书记、局长
副组长:任占林 副局长
李宝峰 副局长
杨丽萍 副局长
成 员: 李 芬 住房保障办主任
那木日 办公室主任
巴图那顺 供热办主任
杨红泉 物业执法监察队队
张 梅 房屋市场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占林兼任。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2018年2月15日
(二)检查方式: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各股室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及
(一)物业方面
1.联合全旗各物业企业对住宅消防设施设备及通道、井盖、机房、泵房、水电气管道、给排水管网、公共区域防护网、监控系统、门铃对讲系统、围墙、化粪池等设施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消防通道和楼道内堆放杂物等情况进行清理;
3.水、电、暖、有线、通讯、燃气等超负荷、管线破损、违规操作、乱拉乱接电线等安全隐患;
4.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情况。
5.对全旗物业企业下达《鄂托克旗居民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并按照文件内容进行严格检查。
(二)城镇集中供热方面
1.联合供热企业对热源厂设施设备、储煤煤场设施设备、电路系统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
2.联合供热企业对全乌兰镇换热站的运行情况进行安全大检查。
3.联合供热企业对全镇供热管道的改造和维修进行安全检查。
四、其它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股室负责人必须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建立安全台账
各股室要将检查内容建档成册,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三)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股室于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安全检查台账汇总报送至办公室。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台账进行审查并下达处理意见。
鄂托克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19日
(此页无正文)
鄂托克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