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环发[2018]116号 签发人:乌兰花
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关于
开展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站队:
为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水平,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内环办〔2018〕195号)和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于2018年在全旗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做好我旗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在全市环境执法大练兵中取得好成绩,我局制定了《鄂托克旗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0日
鄂托克旗2018年环境执法
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2018年,生态环境部决定在全国继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开展好我旗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练兵目的
(一)锤炼监察执法队伍,提升全员执法水平。通过全员练兵,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练出一支能助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环境执法队伍。
(二)推动全年持续发力,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通过全年大练兵,继续推进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实施,全面完成全旗三个“清零”执法工作任务,持续保持环境执法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
(三)健全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处罚全过程。通过开展查办案件全过程练兵,全面提升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各环节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不断健全完善环境执法相关工作和监督制度,深入推进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夯实执法基础。
二、大练兵内容
(一)练队伍好作风。要坚持依法行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环境执法工作情况明、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善于攻坚克难,面对诱惑能一身正气、不为所动,面对阻力和压力能毫不退缩、百折不挠,树立环境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练处罚基本功。要严格按照环境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做到发现违法问题精准,调查取证规范,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办理案件程序合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使用全区统一环境行政执法文书,确保环境行政处罚全过程合法合规,全面提高环境执法案卷质量,并按要求报送、填报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三)练公众满意度。要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的环境违法问题“零容忍”,出重拳施重手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应处尽处、应罚尽罚、应移尽移,在保证案件质量基础上,全面提高案件办理数量,有力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增强群众对环保工作的获得感和支持力度。
三、大练兵方法
(一)落实责任主体,确保“三全”练兵。要突出抓好“全员、全年、全过程”练兵,即所有持证在岗执法人员在2018年全年对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和认定、听证和告知、处罚决定制作和下达、信息公开和报送等全过程进行练兵。市局将根据去年我旗重点排污单位在全市的占比和全旗处罚案件数量、重大案件数量(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处罚金额,预测我旗任务,并要将任务落实到个人,切实做到“人人参与练兵、全年持续练兵、执法过程全练兵”。
(二)鼓励争先创优,形成“比学赶帮超”氛围。结合环境执法“三个清零”活动,按照自治区要求,我旗将定期对环境执法人员办理案件情况进行排名,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要对违法排污出实招硬招、执法力度持续增强,对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的环境执法人员,将上报市环保局,在全市通报表扬;对存在畏难情绪,缺乏争先创优意识的执法人员,将上报市环保局,在全市通报批评。
(三)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要加强培训力度,根据大练兵重点内容,积极采取实战演练、实地培训、线上线下学习、知识竞赛、案例解析、交叉互查、讲座宣贯等多种创新形式,加强执法人员的基础业务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同时要组织学习,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教学”,不断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四)强化练兵调度,建立督导督查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大练兵期间的各类信息报送及调度工作,每半个月向市环境监察支队报送练兵进展情况。我局将对完成指标任务进度慢、以及符合适用条件该用不用、该罚不罚、该移送不移送、处罚畸轻、处罚不合法或明显不合理的的小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推动其加大处罚力度。
四、大练兵组织保障
为保障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项正平 旗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占波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牛瑞丰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王 鹏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毕力格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苏 奇 旗环保局宣教股股长
成 员:高 远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刘 荣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郭梦娇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王 飞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米建兵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党 乐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王靖渊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海日汗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武孟奇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赵 飞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布日古德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越海兵 旗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宣传组,牛瑞丰兼任办公室主任, 苏奇为宣传组组长。王飞为联络人(联系电话:15894990797),负责大练兵期间的各类信息报送及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调推动环境监察执法大练兵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旗环境监察大队按职责分工分片负责辖区内大练兵的各项工作,宣传组负责大练兵的宣传报道及向《中国环境报》投稿等宣传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15日前)。要在2017年大练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针对问题,并按照2018年大练兵活动要求,详细制定大练兵实施方案,并于6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联络人名单报送市环保局。
(二)活动实施阶段(2018年6月15日-11月15日)。根据大练兵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向市环境保护局提交参评材料交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进行市内评审。11月10日前,将大练兵总结和自评报告、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市环保局。
(三)总结表扬阶段(2018年11月16日-12月5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对全区大练兵活动效果进行评审,主要评价各盟市动员部署、活动实施、激励措施、自行开展大练兵评比、练兵成绩等情况;环境执法机构大练兵期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案卷质量、案件数量、执法公众满意度、参与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表现、廉洁执法等情况。评选的方式也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有所创新,由2016、2017年的案卷推荐评选,向从全年案卷中随机抽取案卷开展评审转变。通过对全年执法情况进行评估,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拟选出4个盟市、6个旗县区表现突出集体和10名表现突出个人报送生态环境部参评。
六、大练兵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练兵。要深刻认识到大练兵活动是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及素质的有力举措,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要高度重视。在总结2017年大练兵经验基础上,吃透文件精神,继续发挥优势、着重补齐短板、不断深挖潜力,扎实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动,力争在2018年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二)结合本地实际,创新练兵形式。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多发行业和点位,将大练兵活动与日常环境执法工作相结合。同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选派素质高、业务好、能吃苦和廉政自律的执法人员参加六大专项执法行动,突出在实战中练兵、在练兵中提高、在提高中升华。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生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票否决,一律不准参加环境执法大练兵评选活动。
(三)强化报送工作,按时完成任务。要在完成大练兵活动确定的各项任务的基础上,按时报送各类材料。各小组要按要求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行政处罚信息等环境监管执法信息,扎实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填报工作,确保填报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应填尽填。我局将对各小组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四)加强宣传报道,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政府平台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公开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形成环境执法震慑力。增加参与渠道,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时查处、积极引导,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市局要求,从2018年 6月至12月,每月月底前向市局报送一期大练兵活动简报,并在《中国环境报》至少刊登1期大练兵活动信息,积极宣传大练兵活动进展和动态。
附件:
环境执法大练兵检查组名单
第一组:负责乌兰镇周边工业企业环境执法检查。
组 长:王 鹏
成 员:刘 荣、郭梦娇、米建兵、党 乐
第二组:负责棋盘井镇矿区企业执法检查。
组 长:牛瑞丰
成 员:王 飞、王靖渊、海日汗、武孟奇、赵 飞
第三组:负责全旗范围内天然气开采企业执法检查。
组 长:毕力格
成 员:布日古德、越海兵、高 远
第四组:宣传报道组 负责大练兵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组 长:苏 奇
成 员:高圆圆
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