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我局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今年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明确职责,健全机构。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审核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时限,并督促检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各科室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工作,并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未产生经费。
(二)编制《指南》和《目录》,落实相关措施
按照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本局制定了《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在我局监测站办公楼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局工作职责,及时公告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
为提高环保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建立行之有效、约束有力的环保行政行为规范和监督约束机制,真正做到管理规范化、决策科学化、政务公开化,进一步提高环保人员素质,提高环保队伍的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托克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职能实际,制定《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制度
我局2017年度尚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我局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并严格执行,2017年度尚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行为。
(六)开通政务微博、微信且运行管理良好,及时发布权威、便民信息,与网民互动交流。
我局开通官方微博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和微信公众号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并及时通过微博微信渠道发布权威、便民信息。
(七)2017年度我局未向档案局等查阅场所送交主动公开现行文件。
(八)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更新涉及到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扶贫工作、政策法规、行政收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重点领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处罚结果、行政许可等事项的信息。
(九)我局政务公开提供多种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
具体申请受理方式包括: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直接到本局受理机构申请,也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网上申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eqhbj@126.com。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业务。(联系电话:6212949)。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十)我局依申请公开答复率和按时答复率均达100%
(十一)我局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文档留存完整,由撰稿人填写申请表,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申请表与相关文档装订在一起。
(十二)今年我局未因不按规定流程、时限及时妥善的处理和答复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最终被纠错;未因提供材料不准确、不及时或不全面导致旗政府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最终被纠错;未发生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件过程中,因主观原因存在过错,被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现象。
(十三)信息报送采纳情况
今年我局向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被采纳数为23篇,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被采纳数为14篇,向鄂尔多斯市信息公开网站报送信息被采纳数为1篇。
(十四)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取消、下放、调整情况。
2017年我局权责清单中设定依据、责任主体等内容未发生改变,暂没有需要调整的内容。同时,也暂没有需要清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应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
(十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 条,机构方面 11条,报告通知22条,工作动态181条。
(十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不足,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需加强宣传力度。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2)改进情况:我局将认真按照旗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逐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及时更新内容,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