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与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股室、队、中心:
鄂托克旗统计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经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托克旗统计局
2018年4月28日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上级纪委全会和旗委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标本兼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统计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作风和纪律保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市、旗纪委决策部署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和领会、贯彻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全会和旗委全会精神,明确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正心修身,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局党支部按照全旗“主体责任倒查年”活动,实行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深化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党组书记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负责,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凡是反映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
三、加强纪律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加强党支部有关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律、知纪律、守纪律,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把“数据真实”作为统计调查工作首要政治纪律,坚决反对数字腐败和弄虚作假。
(二)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测试、交流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领会并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养成遵守纪律规矩的思想和行为自觉。
(三)丰富廉政教育形式。
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积极探索教育活动新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学习教育、现场参观、廉政党课、交流座谈等活动,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廉洁从政、道德修养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开展书法、廉洁自律相结合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树立良好文风。
(四)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旗委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发放津补贴和各种奖金,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的硬约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紧盯年节假期等重要节点,加强纪律执行情况检查。
四、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党风廉政长效机制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重点对领导干部落实党内议事决策机制、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和检查。开展廉政谈话,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早提醒、早纠正。
(二)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监督。
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定,以人财物为重点,强化系统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完善各专业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加大纪检介入数据评估、基础检查、等工作的力度。
加强对统计局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统计调查弄虚作假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强化执纪问责,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问责。注重抓早抓小,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
(二)对年度重点任务、专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升干部职工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廉政建设水平
(三)积极探索监督办法和措施,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四)探索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
(一)加强党支部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组织好学习、研讨和交流。(责任领导:赵欣,牵头股室:办公室)。
(二)精心安排调查课堂,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律、知纪律、守纪律,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责任领导:马文瑞,牵头股室:办公室)。
(三)贯彻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国家统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数据造假、买数卖数、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责任领导:赵欣、巴图、马文瑞,责任股室:各股室)
二、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四)召开党支部会议总结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领导:赵欣、马文瑞,牵头股室:办公室)。
(五)根据局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制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分解。(责任领导:赵欣、马文瑞,牵头股室:办公室)。
(六)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举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签署仪式。(责任领导:赵欣、马文瑞,牵头股室:办公室)。
(七)每半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党组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工作进展情况。(责任领导:赵欣、马文瑞、巴图,牵头股室:办公室)。
(八)党支书记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纪检组长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报告(年内两次)。(责任领导:赵欣、马文瑞,责任股室:办公室)。
(九)队党组书记年内上一次廉政党课,与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责任领导:赵欣,牵头股室:办公室)。
三、加强纪律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学纪律、知纪律、守纪律,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切实把“数据真实”作为统计调查工作首要政治纪律,坚决反对数字腐败和弄虚作假。(责任领导:赵欣、马文瑞、巴图,责任股室:各股室)。
(十一)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养成遵守纪律规矩的思想和行为自觉。(责任领导:赵欣,责任股室:党支部)。
(十二)完善纪检工作机制,加强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责任领导:赵欣,责任股室:办公室)。
(十三)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积极探索活动新形式,丰富教育内容。(责任领导:马文瑞,牵头股室:办公室)。
(十四)开展“树家风 促党风 带民风”主题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树立良好家风。 (责任领导:赵欣,责任股室:党支部)。
(十五)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紧盯年节假期等重要节点,加强纪律执行情况检查。(责任领导:赵欣,牵头股室:办公室)。
四、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党风廉政长效机制
(十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开展廉政谈话,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早提醒、早纠正。(责任领导:赵欣,责任股室:办公室)。
(十七)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监督,强化系统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责任领导:赵欣,牵头股室:办公室)。
(十八)加强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纪检参与数据评估、基础检查、执法办案等工作的力度。(责任领导:赵欣,配合单位:各股室)。
五、强化执纪问责,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十九)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注重抓早抓小,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责任领导:赵欣,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年度工作开展督查督办,提升干部执行力和工作效率。(责任领导:赵欣,责任股室:办公室)。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廉政建设水平
(二十一)积极探索监督办法和措施,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责任领导:赵欣,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十二)树立纪检干部形象,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守责任担当,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责任领导:赵欣,责任股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