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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林业局关于呈报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3/2018-03292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局 发文日期:2018年06月08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林业局关于呈报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文  号: 鄂林字〔2018〕83号 主 题 词:
市林业局:
  2018年上半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旗林业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同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质量、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依托,以重点区域绿化为重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主动适应新常态,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林业工作进展情况
  ㈠扩绿提质,着力推进国土绿化
  1.坚持以重点工程为依托,着力提升国土绿化成效。2018年,争取并落地林业重点工程17.68万亩,其中包括:飞播造林9.5万亩、人工造林4.68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灌木林复壮更新1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11.28万亩造林任务,为总任务的64%。其中,人工造林4.68万亩,封山育林1.25万亩,飞播造林4.6万亩,灌木林复壮更新0.75万亩。
  2.坚持以重点区域绿化为重点,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一是今年上级下达我旗重点区域绿化任务2万亩。我局积极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城镇周边、通道、厂矿园区和村屯等重点区域绿化,截至目前,全面完成重点区域绿化任务2.07万亩,其中,城镇周边绿化0.3万亩、村屯绿化0.75万亩、通道绿化1.0011万亩、厂矿园区绿化0.02万亩;二是2018年我旗义务植树任务90万株。3月底,我旗启动实施2018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乌兰镇至碧海阳光旅游专线公路两侧实施绿化,沿公路新增集中连片绿地4.8km,约合面积720亩,共栽植漳河柳、樟子松等乔木5.3万株。与此同时,在木凯淖尔镇桃力民、达楞图如村,苏米图苏木巴音布拉格嘎查等地进行灌木造林,义务栽植90万株柠条。截至目前,完成义务植树0.75万亩,栽植各类乔灌木95.5286万株,机关干部及农牧民参加人数达1.5万人次;三是借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力契机,计划完成我旗4个苏木镇、19个乡村绿化节点。目前,已全面完成1834.5亩绿化任务,最终工程量正在核定当中;四是市级领导包扶嘎查村绿化情况。按照上级安排,2018年我旗共涉及蒙西镇其劳图村、苏米图苏木苏米图嘎查及木凯淖尔镇小湖村等三个包扶点,其中:木凯淖尔镇小湖村目前栽植完成少量垂柳种植任务。蒙西镇其劳图村经过前期美丽乡村建设,绿化效果已基本成形。苏米图苏木苏米图嘎查由于正在进行313省道改扩建施工当中,暂时无法安排绿化任务。
    3.坚持以棋盘井矿区绿化为突破口,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
度。为切实推动棋盘井地区环境整治,2018年我们以蒙泰煤矿华泰煤矿指挥部以及六保煤矿沿线周边为重点实施绿化美化作业。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绿化任务,约合面积367亩,栽植樟子松、沙地拍、紫穗槐等乔灌木15.14万株,目前在进行日常性后期维护工作。
  ㈡依法治林,多措并举,着力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
  一是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保护候鸟、违法侵害自然保护区等专项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林”高压态势,上半年,执行管护巡查工作任务460余人次,出动车辆195台次,受理林业行政案件8起,查处案件7起,移送处理1起;受理查处林业刑事案件4起。
  二是加大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力度。上半年,处理森林草原火警14起,形成实质性火灾7起,受害面积66.4公顷。其中,森林火灾2起,受害面积46公顷;草原火灾5起,受害面积20.4公顷,火灾当日扑灭率100%,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9‰,草原火灾受害率0.013‰。累计出动扑火人员142人次,投入灭火机具154台次,出动车辆18台次,投入扑火经费4.36万元。给予行政处罚8人,警告,批评教育6人。
三是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上半年,发放采伐证19张,采伐蓄积量367.4立方米;完成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审批6宗,涉及临时占用林地303亩;审核上报使用林地项目24宗,涉及使用林地2725亩。
  四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检疫工作方面,结合退耕还林、“三北”五期、天保工程等,对全旗6052.9亩育苗地展开检疫自查,规范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10份,产地检疫率达100%,产检合格率达100%。完成调运检疫苗木143万株、木材30立方米。检疫复检樟子松、漳河柳、杨柴、柠条等各类苗木共1084万株,木材467立方米、种子3.3548万斤。防治工作方面,3月下旬,对旱柳枯萎病发生较严重的苏米图苏木苏里格嘎查开展旱柳枯萎病枯死木清理工作,清理面积达2500多亩,砍伐枯死树木850余株、头部截杆伐除2190余株,并全部就地销毁处理;开展棋盘井镇2万亩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项目区内人工投放药物防治鼠害工作;开展木凯淖尔镇乌素加汉村2.04万亩柠条飞播区春尺蠖害虫防治工作,应用“飞机+机械”喷施春尺蠖核型多角体病毒、生物农药进行无公害防治。
  五是扎实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全旗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全部录入全国林木种苗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完成林业重点工程、义务植树等工程使用苗木抽查工作,苗木质量合格率100%。上半年,办理“两证合一”有效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16份。
    六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对都斯图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甘草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旗政府制定印发《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我局根据实际制定《鄂托克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企业清理退出工作方案》,成立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活动企业清理退出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保护区内企业退出工作。截至目前,对都斯图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的8家企业,全部采取断水断电“两断”措施停止生产经营;甘草自然保护区内共有工矿企业29家,其中未开发建设、已取缔的企业有5家;已销号的企业有3家;已停产、销号的采矿企业有13家,现已完成“三清”工作;对其他8家企业也已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停止生产。
  七是其他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上级生态红线划定要求,完成都斯图河和甘草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划定基础数据及意见建议上报工作;开展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现地核实纠正存在问题,按时完成数据信息对接上报工作;完成全旗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工作。
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持续增强林业活力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鄂府发[2016]11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编制印发《鄂托克旗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作为我旗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重点推进达楞图如治沙站和沙日塔拉柠条管理站2个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改革后将上述两个林场合并为一个林场进行统一管理运行,合并后林场变更为鄂托克旗达楞图如治沙站。
  ㈣内促外引,充分丰富林业产业
  2016年以来,依托“美丽乡村”有利契机,先后在苏米图苏里格嘎查、乌兰镇包日塔拉嘎查等地种植枣树1000多亩,同时引进宁夏杞鑫枸杞苗木合作社、大漠红枸杞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阿尔巴斯苏木栽植枸杞近2000亩,为带动我旗林沙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牧民经济收入起到了很好地导向作用。
  今年,我旗落地实施“蚂蚁森林”公益造林项目,在苏米图苏木额尔和图嘎查、乌兰镇沙日布日都嘎查累计完成5490亩梭梭栽植任务(计划栽植梭梭160万穴,11619亩)。通过积极引进新型的公众参与公益活动方式将生态环保理念植入人心,推动生态建设与造林绿化的社会化参与程度。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地方工程建设资金安排难度大,影响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全方位推进。
  二是我旗林沙产业发展处于瓶颈期,林水、林草矛盾较突出,在产业发展方向和选址方面还存在分歧,在林沙产业发展前期审批和后续管理上没有形成系统明确地管理措施和办法,在引进林沙企业进行经济林栽植的过程中尚未形成指导性意见,林沙产业发展阻碍重重,难以顺利推进。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旗林业工作将继续推进实施《鄂托克旗“十三五”生态建设规划》、《鄂托克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企业清理退出工作方案》、《鄂托克旗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抓好重点工作落实,确保优质完成全年任务。
  ㈠加大造林营林力度,全面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
  一是积极开展雨季、秋季造林,全面完成年度造林任务,并做好补植补种工作;二是开展林业各类重点工程项目自查工作;三是做好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工作。
  ㈡做好生态资源管护,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一是10月前完成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和2017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二是根据自治区反馈遥感影像数据,及时完成我旗森林督查工作;三是继续做好美国白蛾及红脂大小蠹的日常监测工作,开展旱柳枯萎病、红缘天牛、沙柳木蠹蛾等病虫害防治工作;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保护候鸟、违法侵害自然保护区等专项行动;五是继续强化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抓好火源管理。
  ㈢推进重点工作任务,丰富我旗生态建设成果
  一是抓好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成果巩固工作,完成档案资料汇总整理,准备迎接中央环保督查;二是8月底前,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各项软件材料汇总整理工作,迎接自治区检查验收。三是全力配合推动“三大攻坚战”,推进“十个全覆盖”村村绿化工程债务化解工作和林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鄂托克旗林业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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