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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托克旗交通运输系统春节元宵节及全国 “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5/2018-00404 分  类: 工业、交通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18年02月08日
名  称: 关于印发《鄂托克旗交通运输系统春节元宵节及全国 “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交发〔2018〕30号 主 题 词:

交通系统各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交通运输系统春节元宵节及全国 “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根据《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交委办发〔2018〕15号)部署要求,结合我旗 “两节”、 “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决定从2月1日起至3月31日在全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随着年终岁尾的来临,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我旗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个转变”(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由“管事型”向“管人型”转变、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由“包揽型”向“执法型”转变、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保姆型”向“裁判型”转变)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苗头,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及我旗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大检查方式和行动安排 

  (一)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监管部门全面检查、综合督查、抽查同步推进实施。 

  (二)行动安排 

  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工作(2018年2月1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前)。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自查方案,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本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企业自查方案、每月自查隐患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 

     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抽查督查工作(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20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督查和专项检查组深入所辖区域、企业开展对表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开展自查情况,要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检查情况要建档备查。 

  3、总结阶段(2018年3月31日前) 

  将本次大检查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开展抽查督查情况、企业自查情况报旗交通运输局,重要工作信息随时报送。 

  三、组织领导 

  成立鄂托克旗交通运输系统春节元宵节及全国 “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奇  峰        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王东升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宝乐德        系统党总支书记(兼副局长) 

  奥治平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陶红兵        运管分局局长 

  邬文喜        公路管理工区主任 

  李  柱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柱兼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道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要采取坚决措施,强化有效监管,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运发车前的安全例检和安全提示,督促货物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危险货物运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GPS动态监管,强化运输车辆的途中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督促企业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检查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落实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运输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防雾、防风、防滑、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各类道路客货运输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要强化恶劣天气下施工作业的防寒、防突风、防电、防中毒等措施,加强施工驻地安全检查,紧紧围绕施工过程中事关安全的关键工序和主要环节,特别是高空、水上作业和高危地段的施工安全管理,要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谨防高空坠落、触电、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程施工安全。 

  (三)强化措施推升公路应急保畅能力。要加强重要的国省干线、地方道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加强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重要公路陡坡、急弯、桥梁、灾害易发路段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不间断掌握公路运行状况,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及时处理路面、桥梁病害,完备道路警示标志标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切实做好各类突发情况下的公路抢通保通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强化运营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要对水上船舶、浮桥、渡口等重点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加强流凌期安全设施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严禁“三无”船舶从事经营活动,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彻底消灭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按要求向旗交通运输局报送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信息。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2月8日前向旗交通运输局报送具体实施方案,2月14日前报送自查自纠情况,3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 

  (旗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高岗,联系电话:13394776546,传真:0477—6212942,邮箱:eqjtjaq@126.com 

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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