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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5/ | 分 类: 工业、交通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2017年09月28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鄂交发〔2017〕223号 | 主 题 词: |
系统各相关单位:
根据《鄂托克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党的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经旗交通运输局迎接党的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鄂托克旗交通运输系统迎接党的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我旗交通系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特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奇 峰 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东升 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红兵 旗运管分局局长
邬文喜 旗公路管理工区主任
宝乐德 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奥治平 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格希格巴图 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吴达来 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所所长
李 柱 路政执法大队队长
苏 畅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所所长
高 岗 交通运输局安监大队队长
王在平 工程股主任
陈晓安 交通运输局铁路办主任
谢占平 公交股股长
特古斯 维稳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安监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高岗同志兼任。
二、具体工作内容
按照《鄂托克旗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管”原则,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范围,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道路运输方面:主要检查由运管分局具体开展。
一是 要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力度,特别“三品”检查和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做好源头安全管理工作;二是 严厉查处车辆无证运输、非法营运、违章操作、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黑车”运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大对客运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四是 重点打击汽车维修企业非法生产,对无证、证照不全、厂宿一体、明火明电、超范围、超类别经营的企业,要予以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要收回行政许可;五是 要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防撞杠以及未执行绕道行驶或定点集合、定时护送等问题,消除挂靠经营、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缺位等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六是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客(货)企业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素质和责任意识;
(二)运营公路方面:主要由各所属管养单位(企业)开展自查及由主管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是 要继续加大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整治力度和对危桥险路的监控力度,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桥梁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对桥梁技术状况做出科学的评定,使桥梁安全运行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 对公路严重破损要及时进行修复,同时应设置标准、醒目的警告、警示标识,开设便道或便桥保障通行,并派专人进行维护及疏导交通,不得发生阻车和断路事件。三是 加强秋冬季节公路养护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容易水毁、积沙路段、易发事故路段的养护,及时修补坑槽、清理边沟、清理沙阻等;要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做好机械车辆的维护工作,确保抗灾抢险工作及时到位。四是 施工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护,杜绝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三)海事水上安全检查:由地方海事处具体开展。
重点加强对布隆湖、碧海阳光、黄河浮桥的安全监管,严禁“三无”船舶从事经营活动,纠正各种违章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四)公路工程方面:由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所具体开展。
一是 要加强对工程施工人员的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火、防盗及防中毒意识,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二是 要加强对项目部驻地及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规范操作监管等,对于未交工公路和危险路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予以封闭,防止社会车辆和人员通行而引发安全事故。
(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面
一是 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保障十九大安全召开的基础性工作,加强源头预防、反腐排查摸底、全力推动化解,最大限度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二是 要切实做好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工作,各系统单位要围绕涉恐涉爆、涉稳涉访、行动破坏、个人极端、网络舆情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加强信息的搜集、汇总、研判工作,及时掌握,及时核查,把问题解决在事发之前。三是 切实做好重点人员教育稳控工作,有针对性的部署、落实相关措施,做好思想教育稳控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地把重点人员吸附在当地,确保其不离稳控视线,不出稳控范围。五是 要加强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安全防控工作。六是 要切实做好网络监管和舆论引导工作,对危害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串联、策划进京赴区到市集体上访的行动性信息要及时处置,对敏感、热点问题,主动出击,正面宣传,积极引导舆论走向,确保舆论平稳可控。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旗交通系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和督查检查。工作组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各自监管领域的检查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协调联动,注重实效。全面加强工作协调和联动,对不作为、慢作为,特别是在检查中涉及多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工作任务时,因推诿、扯皮等情况而致使工作推进不力、停滞不前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要进行批评约谈。各单位要全力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和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检查。同时要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全力防止网络、自媒体不实报道、放大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严格值守,妥善处置。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十九大及“两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每日零报告制度。同时,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按相关程序和规定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拖延或瞒报、漏报。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组织不力、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本次大检查结束后,各工作组联络人要在10月29日前,将自查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报送至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联络人:高岗 15149735999 哈达 15044765578
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28日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