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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8/ |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它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7年09月20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财政局四项措施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 |
文 号: 无 | 主 题 词:财政 信息 |
今年以来,鄂托克旗财政局始终坚持以民生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加强低保资金管理,并及时足额把低保资金拨付到位,确保每一笔低保资金的支出合规、真实、准确。
一是提高补助标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再次提高2017年城乡低保发放标准。城镇低保由534元/月提高到566元/月,农村低保由414元/月提高到439元/月。
二是严格审核,规范程序。每月由苏木镇民政办将审核无误的城乡低保花名录入“一卡通”系统后提交旗民政局进行审核,旗民政局审核后将数据提交到旗财政局综改办,再由综改办提交代发银行通过“一卡通”发放给低保户。
三是加强动态核查。实行城乡低保资金动态管理,形成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金额有升有降的工作格局,每月通过入户调查、自主申报、群众监督等方式对保障对象进行核实,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将超过保障标准的随时清理出去,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是努力保障资金。旗财政局从改善低保家庭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积极筹措资金,保证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让低保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1-8月份累计拨付城乡低保资金295.39万元,其中城镇低保资金140.7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54.69万元。
(鄂托克旗财政局 乔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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