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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农牧业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41/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农牧业局 发文日期:2017年06月28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文  号: 鄂农牧字〔2017〕52号 主 题 词:总结 规划

旗人民政府: 

    2017以来,旗农牧业局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工作主线以项目建设、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牧区改革等工作为重点,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农牧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上半年我旗农牧业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种植业结构调整情况 

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 

 

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2017年全旗农作物种植面积33.5万亩,其中小麦0.12万亩,玉米27.37万亩,油料作物4.09万亩,马铃薯1.3万亩,瓜果蔬菜0.62万亩。通过调整全旗粮改饲面积新增1.2万亩,粮改经面积1.02万亩。粮、经、饲比例从2016年的60:9:31提高到51:14:35。 

(二)畜牧业生产情况 

上半年全旗牲畜存栏总数为180.11万头(只),其羊172.91万只、牛5.52万头、猪1.68口,春季接羔保育完成68万头只。积极推进阿白山羊保种项目,在阿尔巴斯白绒山羊保护区内开展羊绒样品采集工作,完成采样15280份,普查鉴定绒山羊16000;发放阿白山羊种公羊补贴资金50万元,共补贴种公羊500只;发放自治区良种补贴项目资金42万元,共补贴种公羊312只,肉牛基础母牛3400头。 

(三)项目建设及惠农惠牧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1500处标准化棚圈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至各苏木镇,项目户已确定并开工实施;二是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原围栏25万亩、飞播7万亩、人工草地3000亩、苜蓿种子基地1000亩,项目招标工作已完成,正在组织开展飞播工作;三是完成2016年鄂托克旗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任务6000亩种植任务;四是完成《鄂托克旗2016年草牧业发展试验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申报、项目审批工作。目前正与牧户签订建设合同,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五是发放促进玉米种植转型结构调整补贴137万元,共计6.9898万亩,补贴标准每亩19.6元,共涉及350户。 

(四)农村牧区改革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土地草牧场确权颁证工作,建立完善全旗土地草牧场大数据平台。全旗应确权草原总面积为1631万亩,已核实确认草原面积1595万亩,已确权颁证草原面积为1289.1万亩,发证率已达到81%。全旗应确权土地面积为18.04万亩,目前已完成11.87万亩外业实测工作,完成率为65.6%;二是开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清查工作。成立三个工作组,深入苏木镇开展农村牧区“三资”清理工作,通过查看账务、实地调查等方式逐项清查2013年1月份以来,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惠农惠牧补贴发放情况、涉农涉牧项目资金的到位及使用情况目前蒙西、棋盘井镇18个嘎查村清查工作已完成,涉及金额5447.51万元。通过清查,进一步摸清了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为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开展农村牧区承包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抵押工作。按照产权制度改革方案与农村商业银行对接,鼓励农牧民以抵押土地(草牧场)经营权的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目前,共有4个苏木镇、16个嘎查村、93户农牧民,通过抵押土地草牧场经营权的方式办理贷款,累计总金额1.54亿元。 

(五)草原保护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新闻媒体及信息平台广泛宣传禁休牧、禁垦等草原保护建设相关政策及法律共发放宣传资料19000余份,张贴公告1000份,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375条。进一步提高了农牧民的草原保护意识,使宣传教育落到实处,为草原行政执法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执法力度。上半年,禁休牧巡查执法共入户420户,查处违反休牧政策的案件392起,结案率达90查处非法开垦草原案件6起,涉及破坏面积458.42亩,其中3起移送公安机关。三是加强草原鼠虫害防治。4月初开始对鼠害严重发生地区进行灭鼠作业,派遣技术人员5、大型防治机械2台小型防治机械5台,历史一个多月的努力,完成鼠害防治24万亩草原害虫防治18万亩,防治区域60多户农牧民受益 

(六)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春防免疫工作。全旗畜禽免春防免疫共完成178万头只,其中162.35万只4.68万头1.37万口、鸡9.89万羽小反刍补免46.1万只,所有强制免疫病种免疫率和免疫档案发放率均达到了100%二是强化检疫监管。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检查屠宰企业16家次,查处问题1起,责令整改1起。全旗共产地检疫牲畜2.3万头只,其中产地检疫生猪0.79万口、牛0.21万头、羊1.3万只。全旗共屠宰检疫牲畜3.06万头只(口),其中生猪1.48万口、牛羊1.58头(只)。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集中开展规模养殖场(户)监督检查工作4次,发放重大动物疫情宣传资料20000张、贴宣传标语36余张,规范检疫和出证行为,严格落实《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强化痕迹化管理,做到了防控措施到位,依法监管到位。 

(七)农畜产品质量监管 

组织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深入开展了农资打假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种植业质量安全监管。对27家农资(包括农药、种子、化肥)经营门店进行督查,未发现售假行为;开展地产蔬菜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检测地产蔬菜28个,合格率为100%加快农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计划建设检测实验室2处,目前项目招投标工作已完成。二是加大农畜产品生产单位的检查力度。上半年共派出执法人员10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0家,对存在问题的生产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积极开展生猪、牛羊屠宰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检查屠宰企业16家次,查处问题1起,责令整改1起。三是积极推进品牌创建工作。加快“三品一标”申报工作,组织申报自治区级著名商标3个,市级知名商标3个,申报绿色食品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个,进一步提高我旗优质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上半年全旗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预计实现销售收入4.9亿元,完成增加值1.6亿元,实现利润0.58亿元。 

(八)农牧业科技推广及农牧民培训 

一是加强农牧业科技推广工作。利用春季农闲期和春耕备耕的关键期,开展农牧民培训9期,参训人员550人次,发放学习材料、宣传材料1800余份;落实近三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物化补贴共720户,入户开展科技指导630户,认定“家庭农牧场”141户。二是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2017年全旗职业农牧民培育任务200人。目前,已完成2个培训班的实践课程,其中,畜牧班110人、种植业班30人。 

(九)干部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局机关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局党组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共同营造清正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不断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一是实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直接负领导责任。按照工作管理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纳入到对各个二级单位的目标管理中。年初有局长和各个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与全局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达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过硬”的目标要求。二是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考核制度,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建工作等多项制度。通过建设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为抓手,加大制度执行力,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三是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制度规定,加强管理,节约开支,把有限的经费用于保运转、促发展上。上半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有较大程度减少。四是大力推进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卫生责任区清扫责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缓慢。牧业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机械化程度仍然很低,农牧户种养殖结构单一,方式粗放,科技含量不高主导产业发展规模仍需进一步壮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部分项目难以落实。受地方财力状况的制约,部分资金调度难以保证,造成预算执行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三是农牧业科技队伍力量薄弱科技奉献率低人员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缺少相关专业等现象比较普遍,直接制约农牧业技术的推广效果;农牧业实验示范基地经费不足,科研工作难以开展,不能及时推广应用,农牧业的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步伐不快。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增大。苏木镇、嘎查村两级的监管责任难落实,监测队伍力量薄弱,监测能力跟不上,生产主体质量意识、法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比较淡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展困难。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12个产业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示范村建设,全面完成300户家庭牧场和养殖大户培育工作,努力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家,新培育公司化养殖园区2处、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社50个。 

(二)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落实好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完成2524.91万亩草原补助奖励发放工作;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建设工程,完成围栏封育25万亩、飞播牧草7万亩、人工饲草基地0.3万亩,配套设施建设暖棚1.2万㎡、贮草棚0.4万㎡。 

(三)加快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支持区域内金融机构开展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激发土地金融信贷功能建立完善旗村三级土地草牧场流转服务平台,流转土地草牧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成土地流转2万亩、草牧场流转50万亩加强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推进农村牧区稳定发展。 

(四)加快重点项目落实。组建14.5微米以下超细型绒山羊核心群10群,建设牛羊配种站30处,培育绒山羊家庭牧场100户;新增肉牛1000头,引进种牛200头,改良配种肉羊14万只;加快草牧业发展试验试点项目落实,造草牧业示范户22户,建设人工草地725亩,改良天然草牧场5900亩,完成草原化荒漠带状补播改良9022亩,实施荒漠化草原灌木人工草地建植5000亩。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2017年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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