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委宣传部:
现将“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三下乡”宣传工作方案”随文上报,请审阅。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5月28日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
“三下乡”宣传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推进全旗少数民族事业繁荣发展,按照旗委宣传部工作要求,就我局2018年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大力宣传我旗“十个全覆盖”工程及所取得的成绩,大力宣传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不断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我发展意识,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汇聚起全旗各族人民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强大力量,为鄂托克转型发展、富民强旗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宣传主题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宣传内容
㈠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本地区相关民族工作优惠政策等。
㈡深入宣传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重点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鄂尔多斯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鄂托克旗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营造学习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
㈢学习宣传各级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自觉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形成各民族平等相待、团结和睦、友好互助的良好社会环境,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四、宣传活动安排
宣传活动按照全旗“三下乡”同步进行。
五、保障措施
㈠成立局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完成局全年“三下乡”宣传工作。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从局办公室和各股抽调。
㈡根据宣传工作范围,印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单,扩大宣传覆盖面。
㈢抽调3名宣传人员,完成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规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以外对嘎查村农牧民群众进行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等主题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三下乡”成果。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