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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对鄂托克旗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4164 |
分 类: 民族、宗教 ; 业务工作;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
发文日期:2018年04月17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对鄂托克旗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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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民宗事字〔2018〕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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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巴音达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同步下发蒙汉双语材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高度重视蒙古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切实推动蒙古语文事业繁荣发展。在具体工作措施上,设立了旗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重视蒙古语文翻译工作,旗政府成立了翻译室,配备5名专职翻译人员;苏木镇、旗直部门配备了有资质(初中高级职称)的兼职翻译人员123名;实施蒙古语文翻译人员翻译工作补助政策,带动翻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但是由于部分单位和部门没有高度重视蒙古语文工作和蒙古语文翻译工作,导致公文翻译率低,与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意愿有着较大差距,同时也给苏木镇带了翻译工作压力。
鉴于以上,为进一步加强蒙古语文工作和蒙古语文翻译工作,我们从2014年起将蒙古语文工作和蒙古语文翻译工作纳入到了旗(市)直部门和苏木镇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从机制上进一步加强了蒙古语文工作。与此同时,制定出台了《鄂托克旗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抓紧抓好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并实施蒙古语文翻译人员翻译工作补助政策,带动了翻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旗(市)直部门和苏木镇的蒙古语文工作和市面蒙汉文并用以及蒙古语文翻译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市面蒙汉文并用率、准确率和公文翻译率显著提升。国税、地税等部门还设立了少数民族客户服务窗口,积极方便少数民族客户。下一步,我们计划对全旗农牧民接收阅读蒙古语文文件材料情况进行调研,亮出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同时,抓好蒙古语文翻译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加大蒙古语文翻译,推进蒙古语文文字的快速、健康发展。
联系人:阿腾布拉格
联系电话:6213349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4月17日
抄报:旗人大选举和任免联络委员会,旗政府办公室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