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发展和改革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2/2017-00514 | 分 类: 综合 ; 业务工作;其它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7年12月05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 | |
文 号: 鄂发改发〔2017〕141号 | 主 题 词: |
各股、室(所)及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内发改财金字〔2017〕555号)和《鄂尔多斯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鄂发改信用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发挥发展改革系统引领示范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我局在项目审批、备案,项目确认,审核转报,行政监督检查等职权中使用信用记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用记录使用范围
(一)项目审批、备案,项目确认,审核转报。全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审批平台)已与全区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和共享,各类审批事项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办理过程中,要核查项目申请企业信用记录。依据查询结果,执行对应奖励或限制措施。
(二)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资金审查。相关股室在收到企业资金申请报告后及时查询申报企业的信用记录,对企业申请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查询结果,执行对应奖励或限制措施。
(三)行政监督检查。在行政监督检查中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根据企业失信类别和程度,对合作备忘录中符合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企业,根据备忘任务分工,减少或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落实相应的奖励和惩戒措施。
二、信用记录查询方式
各股室(所)及二级单位在办理行政事项中属使用信用记录范围的事项,分别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内蒙古”网站(http://www.nmgcredit.gov.cn/),“信用鄂尔多斯”网站(http://www.ordoscredit.gov.cn/)或“鄂托克旗信用”网站(http://www.eqxyw.cn/)查询行政相对人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到的信用报告分别下载打印存档。(市、旗网站一个数据库,查询其中一个网站即可)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股室(所)及二级单位高度重视,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按文件要求全面应用信用记录。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股室(所)及二级单位在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协调解决。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任
务分工(2016版)》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5日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5日印发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