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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托克旗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2/2017-00504 分  类: 综合 ;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7年09月27日
名  称: 关于印发《鄂托克旗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发改发〔2017〕128号 主 题 词:

各管道企业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大检查的要求,现将《鄂托克旗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

                           2017927

鄂托克旗油气长输管道安全

专项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全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大检查实施方案函》(内发改能源函〔2017508号)、《鄂托克旗委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党的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旗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结合全旗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李纪恒书记、布小林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导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深刻吸取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7·2”中石油输气管道燃烧爆炸事故和74日吉林松原发生天然气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全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大检查,有效防止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稳定运行。

二、 检查范围

本次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大检查的范围包括我旗所有的油气长输管道、管道附属设施保护,以及油气长输管道运行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自查重点内容

  1.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市、旗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管道巡检、安全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应急管理、标识设施维护、管道检验检测、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汛期防控措施、管线用地补偿、建设规划等工作情况。

3.重大活动期间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的十九大召开、国庆节等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管道保护措施等落实情况。

(二)市、旗普查重点内容

1.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管道运行企业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决策部署情况。

2.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管道运行企业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制定、企业自查以及有关管理制度和管道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3.重大活动期间管道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管道运行企业根据上级部门关于重大活动期间的部署和安排,落实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三)自治区督查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各盟市和管道运行企业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3.日常监管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盟市有关法律法规宣贯、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管道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重大活动和汛期期间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市旗普查、自治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五、检查时限及要求

    企业自查(928日前完成)。请各企业按照此方案并结合《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发改发〔2017106)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措施。自查结束后将自查报告上报我局。

市旗普查(930日前完成)市发改委、旗发改局将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油气长输管道和管道运行企业进行普查。

自治区督查(1010日前完成)。自治区拟于20179月下旬起将组织力量分赴各盟市对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督促运行企业开展自查。管道设施保护实施全覆盖普查,对油气管道安全重点部位和隐患点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稳定运行。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管道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安全日常监管制度,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入台账。管道运行企业要按照自查(普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不留死角,坚决防止走过场。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力、长期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旗发改局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三)抓好宣传引导。各管道建设和运行企业要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积极构建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稳定运行。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管道企业要高度重视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旗发改局报送安全大检查情况。请各管道企业于928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至我局。

联系人:李佳13847784422    0477-6211822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                      20179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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