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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8-04324 分  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8年07月10日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政办发〔2018〕85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 

  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将《鄂托克旗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月10 

  

鄂托克旗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 

  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6〕17号)要求,结合我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以下简称新国优)创建活动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决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为重点,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动力,创建一批求真务实、成效显著、群众满意的新国优,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推动实现计划生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尊重群众主体地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加强指导,协同发展。在创建活动中紧密结合实际,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衔接,形成推进创建活动的合力。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成立新国优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乔斌同志兼任,负责新国优创建活动的组织管理、督导检查等事宜。 

  三、主要内容 

  (一)落实党政责任。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中办国办《意见》。把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健全稳定的计划生育工作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部门协作。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基本形成计划生育多元共治格局。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养老保障等家庭发展政策,鼓励按政策生育,基本建立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完善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重点解决公共服务保障、执法协调、信息安全共享、信息互通等问题。 

  (三)做好宣传倡导。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人口国情;深入宣传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大意义,正确引导舆论。大力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圆梦女孩活动,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新国优创建活动形成良好氛围,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依法规范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简化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手续,文明执法,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加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深入推进诚信计生和群众自治。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五)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面实行避孕方法自主知情选择。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六)完善扶助保障。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落实各项奖励和扶助政策。相关民生政策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予以倾斜。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将计划生育家庭发展项目与精准脱贫等扶持政策有机结合,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倾斜。 

  (七)强化信息支撑。健全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预测网络,实现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推动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互联互通。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做好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异地查询、反馈工作。 

  (八)巩固基层网络。优化整合卫生计生资源,稳定和加强旗、苏木镇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旗、苏木镇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妥善解决好嘎查村计划生育专干的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加强苏木镇和嘎查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培训。 

  附件1:新国优创建活动评分要点 

  附件2:鄂托克旗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新国优创建活动评分要点

 

评估指标

评 估 内 容

分值

一、党政

责任

(20分)

1.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深入学习中央《决定》、中办国办《意见》,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旗党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计划生育重大事项每年一次以上。

6

2、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计划生育重点工作,把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5

3. 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旗和苏木级领导班子年终实绩考核。旗党政与苏木镇党政和相关部门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旗卫生计生局与苏木镇卫生计生办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5

4.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经费足额到位。

4

二、部门

协作

(11分)

1.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兑现责任书,基本形成计划生育多元共治格局。

3

2. 鼓励按政策生育,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养老保障等家庭发展政策,基本建立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4

3.妇幼保健、养老等有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完善,公共服务保障有机衔接

2

4. 完善打击“两非” 、“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基本建立部门间信息安全共享、信息互通机制,并得到落实。

2

三、宣传

倡导

(9分)

1.深入学习中央《决定》精神,将计划生育新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校主体班人口理论学习内容。

2

2.主流媒体、重点网站、新媒体、社区或机构经常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倡导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倡导优生优育,深入开展第五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圆梦女孩行动

2

3.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2

4. 创建活动形成良好氛围,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

3

四、依法

管理

(16分)

1. 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制度,再生育审批制度,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证效率,全面推行网上办事。无推诿刁难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5

2.深入推进诚信计生和村(居)民自治工作。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对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及时,无信访积案,无重大违法行政行为。

3

3.2014年以来累计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范围或高出正常值范围的按国家和自治区标准稳步下降。

3

4.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社会抚养费管理,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3

5.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2

五、生育

服务

(11分)

1.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3

2.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以上。

3

3.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避孕药具保障供应。

2

4. 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服务管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

 

3

六、扶助

保障

(9分)

1.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全部落实,计划生育奖励经费管理规范,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落实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

3

2.相关民生政策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予以倾斜。

2

3. 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

2

4、将计划生育家庭发展项目与精准扶贫等扶持政策有机结合,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倾斜。

2

七、信息

支撑

(8分)

1. 建立旗、苏木镇、嘎查村级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预测机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生育登记、出生人口、奖励扶助等信息及时采集、动态更新,准确率、及时性达到95%以上。

3

2.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建立,实现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比对和共享。

2

3. 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异地查询、反馈率达到90%以上

3

八、基层

网络

(16分)

1. 卫生计生资源优化整合,基层卫生计生行政和事业机构、人员整合到位,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完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协会工作网络健全,基础工作扎实

5

2.明确苏木镇级计生办计划生育、综合执法等行政管理职能;整合优化明确苏木镇级卫生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明确苏木镇卫计办与卫生院的工作协同管理关系。苏级协会配备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

3

3. 旗级卫生计生局统筹苏木镇、嘎查村级人员培训,一年至少培训一次以上。

2

4.建立计划生育嘎查村级计生专干、村医的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协同机制。

2

5. 嘎查村级计生专干报酬参照嘎查村级主任的标准执行。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连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满十年以上离职的,当地人民政府按月给予生活补助。

4

附件2

鄂托克旗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敖 登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贾 瑞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尚二平 旗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  乔 斌 旗卫计局局长

          张 军 旗财政局局长

          赵 欣 旗统计局局长

          巴雅尔图 旗人社局局长

          杨丽梅 旗民政局局长

          王 维 旗市场监管局局长

          白巴特尔 旗扶贫办主任

          陶利平 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晓蕾 旗妇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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