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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农牧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8-04313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扶贫、救灾 ;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8年05月29日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农牧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政办发〔2018〕68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8年农牧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市直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2018年农牧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鄂托克旗2018年农牧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按照《鄂尔多斯市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方案》《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产业精准扶贫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鄂托克旗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鄂托克旗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全旗农牧业产业发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政府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扶贫开发重点嘎查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按照“特色产业向贫困地区布局、项目资金向特色产业倾斜、精准政策向贫困农牧户聚焦”的工作要求,根据每个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的实际情况,重点突出产业扶持,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精准扶贫,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通过产业扶贫,全旗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形成“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完善、贫困嘎查村经营主体基本建立、贫困户产业脱贫项目全部覆盖,力争到2020年带动全旗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立足于本地资源禀赋,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等因素,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产业,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市场优势。

  二是坚持精准扶贫、产业到户原则。要按照“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的要求,把产业项目与脱贫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倾斜支持贫困嘎查村、精准扶持贫困人口,为增加农牧民收入和贫困人口脱贫提供产业支撑。

  三是坚持企业带动、利益共享原则。大力推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牧户”的机制模式,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政策支持的办法,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稳定脱贫、长久致富。

  四是坚持提质、增效、扩面原则。按照产业化经营、全链条推进的发展思路,在企业培育、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电商发展、招商引资、基地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提升产业质量和发展水平,提高农畜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

  五是坚持优质、安全、绿色原则。根据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大力实施农牧业标准化战略,积极发展“三品一标”产品,提升农牧业质量效益,带动更多的农牧民增收致富。

  六是坚持“一村一品”原则。努力实现“六有”目标,即嘎查村有产业、有带动企业、有合作社,贫困户有项目、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有技能,牢固确立“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确保实现重点嘎查村和贫困户全覆盖。

  三、目标任务

  立足全旗农牧业资源禀赋和生产条件,把产业扶贫作为重要抓手,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牧民意愿,充分发挥农牧户主体作用,重点发展投资少、风险小、带动见效快的产业,整合项目资金,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做到贫困嘎查村有主导产业,贫困户有增收项目。到2020年确保全旗每个嘎查形成1-2个支柱产业,扶贫重点嘎查村培育出至少1个主导产业,贫困户人均增收4000-5000元。

  四 、工作重点

  (一)优化主导产业

  以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项目扶持为着力点,鼓励农牧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增强脱贫驱动能力。

  1.阿尔巴斯白绒山羊产业:一是依托自治区白绒山羊保种项目优先对重点扶贫嘎查村和贫困户开展产业扶持,对羊绒纤维直径在14.5微米以下且用于人工授精的种公羊,每只补贴2500元;对养殖户基础母羊存栏100只以上,羊绒纤维直径在14.5微米以下的每只母羊补贴100元;对2018年国家级贫困户,根据发展需求每户发放1只阿尔巴斯白绒山羊种公羊;对贫困户在旗内种羊场购买的种公羊,贫困户在一般农牧户补贴1000元的基础上,每只再给予项目补贴1000元,同时,种羊场提供的种畜每只降价1000元;二是优化畜群结构,淘汰劣质母羊,适龄母畜比例提高80%以上,全面推广阿尔巴斯绒山羊人工授精、同期发情、一年两产或两年三产繁殖技术、增绒、分部位抓绒、短期育肥等先进技术,加快现代生态家庭牧场机械化、智能化的普及率;三是加快阿尔巴斯绒山羊羔羊标准化育肥出栏技术推广,大力推广羔羊标准化舍饲育肥技术,加大出栏力度。在阿尔巴斯绒山羊生产区推广两年三产繁育技术,年育肥出栏羔羊20万只以上;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绒山羊配种站20处,组建绒山羊核心群15个,新建接羔保育棚圈1000处,对2018年国家级贫困户中的产业扶持户,按照贫困户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每户安排100平米的接羔保育棚圈1处。

  2.肉牛肉羊产业:引进肉牛、肉羊新品与草原红牛、鄂尔多斯细毛羊杂交,不断提高优质肉牛肉羊比例。引进安格斯种公牛50头,凡购买种公牛的贫困户,每购买一头补贴1万元;积极开展肉牛冷配,为农牧户(贫困户)无偿冷配肉牛1500头;对2018年国家级贫困户,根据发展需求每户发放1只鄂尔多斯细毛羊种公羊,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嘎查村、贫困户发展肉牛肉羊产业,通过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养殖业。

  3.优质牧草产业。依托草牧业试点项目和高产苜蓿项目,鼓励条件适宜的农牧户,为种植优质苜蓿30亩以内(包括30亩)的贫困户,每亩提供3.3斤牧草种子;对符合国家草牧业项目建设标准的贫困户给与补贴,其中,苜蓿每亩补贴600元,柠条每亩补贴90元,贮草棚补贴6.4万元;大力实施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创建,为种植500亩以上优质紫花苜蓿的农牧户每亩补贴600元。

  4.特色产业。为发展农牧家乐和特色种养殖的户子给予棚圈、机械等项目,积极扶持城郊、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地区有条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生猪、土鸡、驴、马、水产养殖及奶食品加工、农牧家乐等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户开发地方及民族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实现旅游、吃住、娱乐、购物等多环节获利增收。充分利用木凯淖尔镇天然草地、疏林地和灌溉饲草料地,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发展草原生态土鸡养殖和生猪养殖;鼓励南部沙区贫困嘎查和贫困户种植沙枣、沙棘、沙柳、苁蓉、柠条、黑枸杞等既经济又耐旱植物,鼓励大户带动、加入专业合作社等途径,扶持贫困户发展林沙产业,切实提高生态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努力把生态林业转化为经济林业。

  (二)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积极培育嘎查村集体、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辐射带动效应。一是以重点扶贫嘎查村和市直部门包扶的嘎查村为扶持对象,为每个嘎查村投入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其他嘎查村坚持成熟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发展。资金由各苏木镇、驻村工作队和嘎查村“两委”统筹安排使用,通过“党支部+企业+合作组织+农牧户”产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整合各类涉农涉牧资金,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形成投入合力,确保每个嘎查村有1—2个支柱产业。二是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依托阿尔巴斯白绒山羊、螺旋藻、优质牧草、肉牛肉羊等优势资源,瞄准全国市场,走农畜产品高端路线。加强伊吉汗、盛世金农、嘉谊等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合作社及农牧民深度融合,在重点扶贫嘎查村开展订单农牧业、土地流转、股份合作、产销对接,建立紧密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带动农牧民1000户以上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奖励。三是进一步规范专业合作社,加快产业扶贫合作社培育,使专业合作组织步入良性发展、合作共赢的轨道,围绕特色种养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业,以贫困村为重点,培育和规范30家产业扶贫合作社,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建立“合作社+贫困户”发展经营模式,对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同体的合作社给予贷款贴息和奖励。

  (三)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建设现代农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加大对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区内外重点龙头企业,借助企业技术、资金、品牌、市场等优势,从种养基地建设、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市场营销方面打造全产业链,快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对带动嘎查村和贫困户发展显著的企业,在享受产业项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享受我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是扶持发展产品流通业。鼓励合作社、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以绒山羊、肉牛肉羊、生猪、土鸡等具有我旗特色的农畜产品进行网上销售,打造独特外观和自主品牌,扩大知名度和销售量。引导有能力的贫困户直接从事农畜产品经销、电子商务和种养殖相关配套产业,支持农牧业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订单农牧业,通过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产销链接模式,推动与种养基地、贫困户形成稳固的购销关系。三是提升农畜产品品质。制定完善我旗阿尔巴斯白绒山羊、肉牛、肉羊等生产技术标准,推进特色优质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申请注册商标,开展质量体系认证的,为取得自治区级以上“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优先给予相关项目补贴政策。

  (四)加快产权制度改革

  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土地草牧场确权进度,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牧民资产性收益,激活脱贫攻坚动力。一是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草牧场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实现农村牧区土地“三权分置”。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鼓励贫困农牧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土地和草牧场。支持贫困农牧户以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入股形式与其它农牧户组建合作社,按规定分红。在贫困农牧户自愿的基础上,优先鼓励贫困农牧户流转土地和草牧场。三是全面推进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服务,允许具备条件的设施农业、特色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嘎查村、贫困户,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牧民变股东,多措并举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资产收益,实现增产增收。

  (五)强化技术服务

  进一步提高科技帮扶水平,增强产业脱贫技能。一是构建现代农牧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引进、集成、试验示范力度,对主推新品种实行免费供种,切实帮助贫困户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实现增收。二是支持各级农牧业技术研发推广机构和技术人员,以现代农牧业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强对贫困户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抽调技术骨干组建6个技术服务工作组,采取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各苏木镇、嘎查村,到农牧户田间地头,在关键农时、关键环节,指导农牧户科学种养。同时,帮助提高贫困户的素质和发展能力,促使他们开阔眼界、更新观念、提振信心,充分激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三是围绕贫困嘎查村特色农牧业产业发展,加大贫困嘎查村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力度,加强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按其意愿开展技能培训,使其掌握1-2项农牧业生产管理实用技术。

  五、进度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3月初—3月底)。各苏木镇组织驻村工作队、嘎查村“两委”、包扶单位、包联责任人(包联干部),对2018年新识别有生产资料、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并根据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对照农牧业产业发展项目,因户因人精准制定产业帮扶计划和措施,建立产业扶持工作台账,经苏木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旗农牧业局、扶贫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7月)。各苏木镇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和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组织驻村工作队、包扶单位、包联责任人、嘎查村“两委”共同协调有关产业项目实施单位或发动贫困户进行自行建设,确保产业扶持项目在5月底前落实到位。

  (三)项目评估验收阶段:(2018年9月—10月)。由各苏木镇牵头组织驻村工作队、嘎查村“两委”、包扶单位、包联责任人、旗扶贫办包苏木镇干部组成联合评估验收组,对农牧业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评估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按照市、旗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兑付资金。

  (四)项目绩效评价阶段:(2018年11月—12月上旬)。由旗农牧业局会同旗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根据农牧业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是实施农牧业产业扶贫的主体,所有产业扶持项目由各苏木镇统一组织实施,制定嘎查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由各驻村工作队、包扶单位、包联责任人(包联干部)、嘎查村“两委”、苏木镇包村干部共同配合完成,确保产业扶贫项目有专人管、有专人抓、有专人推进,形成各负其责、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项目审批。各苏木镇牵头负责对符合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产业扶持范围和补助标准,统计筛选,及时向旗农牧业局汇总申报,旗农牧业局进行抽查核实,并按时将农牧业产业发展项目及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三)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各苏木镇、各嘎查村按时间、按进度完成产业扶持项目建设任务,不得影响贫困户的正常生产和产业发展进度,涉农涉牧部门统一实施建设的产业项目,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质量;贫困户自行建设的产业项目,各苏木镇、嘎查村、驻村工作队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严格资金管理,不得套取、骗取扶贫项目资金,所有产业扶持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到贫困户。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财政、审计和群众监督,深入开展脱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集中整治查处脱贫领域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偏亲厚友涉农涉牧扶贫资金等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四)健全档案资料。各苏木镇、嘎查村、驻村工作队要建立健全产业扶持项目档案资料和工作台账,将产业扶持项目实施过程有关文件资料、实施方案、公示资料、佐证资料以及建设前、中、后的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形成工作台账。对贫困户购买基础母畜、仔畜、家禽、种苗、建棚或出售羔羊的必须出具购销合同和收付款证据等佐证资料,同时必须由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包联责任人(包联干部)、嘎查村“两委”负责人共同签字证明。

  (五)加强监督检查。旗监委、党政督查室、扶贫办、审计局、财政局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加大产业扶持的督查力度,并及时编发督查通报。凡在精准脱贫攻坚产业扶持工作中因工程建设滞后、项目验收不合格、台账资料不全、影响贫困户产业发展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六)加强宣传报道。各苏木镇、驻村工作队对产业扶贫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宣传报道,每周至少向旗农牧业局报送1条产业发展方面工作信息,凝聚脱贫攻坚正能量,在全旗营造人人参与脱贫攻坚、各方力量支持脱贫攻坚、全社会关注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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