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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8-04295 |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劳动、人事、检察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8年05月14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工作人员到旗政府债务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办发〔2018〕63号 | 主 题 词: |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抽调工作人员到旗政府债务化解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推动我旗政府债务化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实政府债务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人员力量,打赢政府债务化解攻坚战。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各相关单位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到旗政府债务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好债务化解攻坚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政府债务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化解政府债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担当,协作配合,盯紧目标,持续发力,全力推动政府债务化解工作。
二、要尽职尽责,锤炼自我。抽调人员要提高认识,坚决服从全旗大局和组织安排,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债务化解工作中。要主动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认真学习债务化解相关政策,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三、要严守纪律,正风肃纪。抽调工作人员要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扛在肩上,严守纪律、恪守规矩,严禁工作之余,谈论工作事宜。要有爱岗的精神,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心全力做好全旗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泄露秘密影响化债工作整体推进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追责问责。
抽调人员除派驻各苏木镇、园区管委会的外,其他人员全部集中在旗财政局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整理、汇总、上报各债务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各部门抽调人员务于2018年5月15前到旗债务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到。凡抽调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今后无特殊情况抽调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和回原单位工作。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