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中共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党组关于制定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4/2018-01869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发文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名  称: 中共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党组关于制定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计划的通知
文  号: 鄂水党字〔2018〕24号 主 题 词:

    

  中共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党组关于制定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计划的通知 

    

  局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主导权,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以“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教育、深化文明创建”为内容,以“创新宣传学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为手段,继续探索和深化宣传思想工作,为实现水利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武装、舆论引导、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制定本学习计划如下。 

  二、学习计划 

  坚持“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辅导”的方法,着重抓好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两个环节,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组织理论学习。坚持以学习统一思想和行动,夯实思想基础。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意识形态专题会不少于2次;编写专题研究报告及研判分析报告不少于1篇;邀请党校老师讲授形势政策不少于1次;落实“书记讲党课”制度,党组书记每季度至少讲一次党课。 

  三、学习任务 

  1.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选编(中央、自治区、市、旗委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本单位领导对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上的重要讲话); 

  5.深入贯彻学习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 

  6.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 

  7.当前形势政策(建立健全形势政策教育制度,广泛开展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和世情、党情、国情、区情、市情、旗情等形式政策教育); 

  8.旗委要求的其他学习内容。 

  四、强化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一)检查考核由党组党组书记负责,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每季度对中心组各成员的学习检查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年终综合考核一次。 

  (二)检查考核标准。学习出勤率不低于85%;按规定完成了学习计划;个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每年至少记1万字学习笔记;撰写1篇以上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或有一定理论深度的文章,按照专题学习活动,提交学习心得体会。 

  (三)年终考核方法。把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总结和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采取查考勤、阅笔记、听群众反映、看学习效果的方法,全面考核学习成效,并按相关规定,通报考核情况。 

    

   中共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党组 

  2018410 

    


网站声明  丨  网站地图